為不幸死於台灣疫情下,上千至萬的人命,永遠默哀!~從「無知之幕」「蘇貞昌在壓力下的道歉」到「口罩禁令」及「邊境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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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楊春吉

本篇新聞報導內容:
https://tw.news.yahoo.com/%E7%9B%B4%E6%92%AD-%E7%88%86%E5%A4%9A%E6%B0%91%E6%80%A8-%E8%98%87%E8%B2%9E%E6%98%8C%E7%AB%8B%E6%B3%95%E9%99%A2%E6%96%BD%E6%94%BF%E5%A0%B1%E5%91%8A%E6%9C%80%E6%96%B0%E7%8F%BE%E6%B3%81-005842364.html

壹、「無知之幕」下的~每個人均會在某一條件下成為少數人(請參閱同名文
https://m.facebook.com/groups/275580290208961/permalink/665294054570914/
就「無知之幕」之定義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E6%97%A0%E7%9F%A5%E4%B9%8B%E5%B9%95 謂:「無知之幕(英語:veil of ignorance)和原初狀態(original position)是美國學家約翰·夏仙義在1955年提出的概念(但不是這個名字)[1][2],之後1971年美國政治哲學家約翰·羅爾斯在《正義論》中明確使用了「無知之幕」來稱呼[3][4]。 是一種對特定道德問題判斷的方法,過程是做以下思想實驗:設想在「原初狀態」下的一方,他們對自己所擁有的技能、品味、和地位於當社會的情況一概不知。而於此狀況下讓他們對權力、地位、和社會資源通過一定的原則分配予諸人。比如說,一個假定的奴隸制社會當中有50%的奴隸,於是做「無知之幕」思想實驗的人們將會基於「進入這個社會的50%的人將會是奴隸」來做出選擇,而不會只去認爲自己是自由民。正如羅爾斯寫道「…這一點了任何人都不會在選擇原則時由於天然機會的結果或社會環境中的偶然事件而有利或不利。」[5][6]這個概念是為了在分配社會合作的原則正義與否時抹除一己之私,或是自我階層的私利而創造的。無知之幕的誕生除了受以上兩位思想家影響外,亦受到伊曼努爾·康德,托馬斯·霍布斯,約翰·洛克,讓-雅克·盧梭和托馬斯·傑斐遜等人的著作影響。例如,在一個想像中的社會裡,一個人知道自己是否聰明、富有或者出生在優等階級。但一旦被無知之幕擋住,這個人可能會出生在社會中的任意位置,這驅使人從社會最不幸者的角度來考慮問題和設計社會制度。」。
又筆者這10多年來,也常謂「每一個人均會在某些條件下,成為少數人。」。
然,自台灣2021年5月Deta疫情加劇以來,行政院及衛福部對死亡人數的對待,似乎均是數字,或僅是極少數來看,除常漏掉以人權保障角度去思考(註一)外,更少以「無知之幕」的角度,去思考,因疫苗不足或篩檢量能不足或醫療量能不足所造成的傷死。
是否為政者不怕在「某條件下成為少數人呢」?

貳、口罩禁令仍維持,唱歌仍須帶口罩?(請參閱同名文 https://m.facebook.com/groups/275580290208961/permalink/676110333489286/
https://lm.facebook.com/l.php?u=https%3A%2F%2Fnews.ltn.com.tw%2Fnews%2Flife%2Fbreakingnews%2F3943722&h=AT2hLPCRmbwIMUr0stRgVgHWJZxXGQ7oF9dd7B5L2mO1HaBs1nq44R83KVOQKtNSBibL3pvQhUjwyoik9XK_bBZM01Wo7uofAoYPc5S-awpScwKf2I-v8R1jh8NtQufN6lSNInTUW4WqvBzTYrtN
在口罩禁令,何時取消?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084922 一文提及:「按口罩禁令,雖也是對與自由之限制,但與「居家隔離」「限制進出入國境」「限制進出入特定場所」及「禁止內用」等相較,尚屬輕微,而且一般口罩之價格約在4.5~12元之間,人民尚得承受,加上,帶好口罩確實得降低染病之風險及減少病毒傳染之機會,且帶口罩雖影響民眾正常之生活但甚輕微,爰有「台灣全部人民第三劑接種率未達七成」或「台灣單日本土確診數尚在百例(含百例)以上」情形之一者,自不宜取消口罩禁令。
而今日(2022年5月19日)本土確診已逾九萬例,死亡也有59人 https://news.tvbs.com.tw/life/1796428,似乎尚未達高峰,自不宜在此時取消口罩禁令。
又任何防疫措施,如涉人民利與自由之限制者,依憲法第23條、第7條等相關規定,須符合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原則平等原則、不原則、信賴保護原則等憲法上之法律原則之要求(即須通過立法上的檢視);如為行政行為,依第4條之規定,也須受法律及、比例原則、平等原則(合理)、裁量逾越禁止原則、不當聯結禁止原則及對當事人有利與不利一體注意原則等行政法上之法律原則之拘束(即須通過適法上的檢視)。
而且在為相關防疫措施及立法時,除思考「防疫效能」「防疫目的與目標」「民眾正常生活與社會基本運作之維繫」「篩檢量能與醫療量能之確保」「目前台灣及全球疫情狀態」及「人民就防疫設備、用藥及物質等之承受性」等外,也勿遺忘應以「無知之幕」https://m.facebook.com/groups/275580290208961/permalink/665294054570914/ 及「人權保障」之角度去思考與解決問題。
而其間,並非不得調和,多方和諧、理性共同討論及凝聚共識,必得找出一個妥適的方案,千萬不要浪費時間與力氣在「無意義的口水之爭」上。」。
而今,根據2022年5月30日之報載 https://lm.facebook.com/l.php?u=https%3A%2F%2Fnews.ltn.com.tw%2Fnews%2Flife%2Fbreakingnews%2F3943722&h=AT2hLPCRmbwIMUr0stRgVgHWJZxXGQ7oF9dd7B5L2mO1HaBs1nq44R83KVOQKtNSBibL3pvQhUjwyoik9XK_bBZM01Wo7uofAoYPc5S-awpScwKf2I-v8R1jh8NtQufN6lSNInTUW4WqvBzTYrtN,本土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持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日宣布6月1日至30日,現行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維持不變。
就此,本文認為,台灣今日(5月30日)本土確診數,雖有緩降之傾向,但仍有6萬多例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4356597,爰依前揭文之看法及建議,仍不宜全部取消口罩禁令。

參、邊境防疫管制,鬆綁乎?(請參同名文 https://m.facebook.com/groups/275580290208961/permalink/677402116693441/
一、防疫措施之立法上與適法上的檢視,及須考量之因素
按任何防疫措施,如涉人民基本權利與自由之限制者,依憲法第23條、第7條等相關規定,須符合公益原則、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原則、平等原則、體系正義、原則、信賴保護原則及罪刑相當原則等憲法上之法律原則之要求(即須通過立法上的檢視);如為行政行為,依行政程序法第4條之規定,也須受法律及誠信原則、比例原則、平等原則(合理差别待遇)、裁量逾越禁止原則、不當聯結禁止原則及對當事人有利與不利一體注意原則等行政法上之法律原則之拘束(即須通過適法上的檢視)。
而且在為相關防疫措施及立法時,除思考「防疫效能」「防疫目的與目標」「民眾正常生活與社會基本運作之維繫」「篩檢量能與醫療量能之確保」「目前台灣及全球疫情狀態」及「人民就防疫設備、用藥及物質等之承受性與便利性」等外,也勿遺忘應以「無知之幕」https://m.facebook.com/groups/275580290208961/permalink/665294054570914/ 及「人權保障」之角度去思考與解決問題。
而其間,並非不得調和,多方和諧、理性共同討論及凝聚共識,必得找出一個妥適的方案,千萬不要浪費時間與力氣在「無意義的口水之爭」上。

二、邊境防疫管制之鬆綁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1805502
按(一)「鬆綁」目前邊境之防疫管制措施,乃「取消」或「減輕」部分對、遷徒自由等人民基本權利與自由之限制,從人權保障之角度,是值得贊同的;
(二)而且對「民眾正常生活與國家經濟」之確保,也有所助益;
(三)加上,從目前台灣實際疫情狀況看來,國內疫情(本土確診數仍在6萬多~8萬多之間)雖仍處在高原期,但國外移入確診數則僅在百例以下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40/6356564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Type=24&SerialNo=145845
(四)爰除「另有别於台灣目前主要流行病毒株Omicron(主要為B.A2亞種)之外,會對台灣人民造成威脅之其他新(含亞型種),已有移入之事實或可能有移入之虞」外,在評估「鬆綁後,尚不會嚴重衝突目前」之情形下,應得綜合「台灣實際疫情狀態」「篩檢量能與醫療量能之實際情狀」及「境外移入可能之威脅及造成之實害」等因素,研判「是否逐漸滾動式調整邊境防疫管制措施」。

肆、蘇貞昌為防疫不力道歉?
以上前揭文,乃筆者基於每個新聞事件,其當時的背景下,所為之法律分析及建議,而今(2022年9月27日)雖然目前台灣及全世界疫情,或與之前有所不同,但Omicron病毒株仍對全世界、台灣及全人類造成危脅(感染後,其所受痛苦,並非一般人所認的流感,而且其亞種型,也從BA.1演變至目前的主要流行株BA.5及已發現的BA.6,加上,台灣疫情雖有人謂「平原期」,但每日確診數仍在3萬多~4萬多),爰台灣「目前」的「口罩禁令」及「邊境防疫管制措施」,仍須參酌前揭文之相關說明及斟酌因素,為適當之決定(例如口罩禁令仍須維持,但縮小强制帶口罩之範圍,僅止於大眾捷運系統及其他封閉空間等)。
而如果,蔡英文、蘇貞昌及陳時中,得基於自已的意願,為不幸死於「台灣疫情下,上千至萬」的人命」而道歉 https://tw.news.yahoo.com/%E7%9B%B4%E6%92%AD-%E7%88%86%E5%A4%9A%E6%B0%91%E6%80%A8-%E8%98%87%E8%B2%9E%E6%98%8C%E7%AB%8B%E6%B3%95%E9%99%A2%E6%96%BD%E6%94%BF%E5%A0%B1%E5%91%8A%E6%9C%80%E6%96%B0%E7%8F%BE%E6%B3%81-005842364.html,自是更佳。
另外,筆者在此,為這些不幸死亡的人,致上永遠的「默哀」!

[註解]
註一:相關說明,請參閱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083292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75580290208961/permalink/662060394894280/ 一文。




作者簡介

楊春吉
Double House共享經濟工作坊召集人、Double House買賣租賃聯盟主席(暨創辦人)、個人理財專業顧問、古月吉力工作室負責人、房產公司C.E.0、榕樹學堂執行長兼講師、故鄉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http://gs803501.pixnet.net /blog)版主、採購專業人員師資資料庫受推薦講師、社區大學講師、104講師中心講師、台灣教育網講師、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法律演講(請洽0916082728楊講師)
演講二百場以上,著作80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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