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佛心得分享(7047)–云何為『眾生往生極樂當發十種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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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林水鎮居士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
至於云何為『當發十種信心』?依《淨土指歸集》開示:眾生往生極樂當發十種信心,念念不忘,決生淨土,得不退轉。何等為十?所謂:
(一﹚信佛所說法金口誠言真實不虛。
(二﹚信凡夫在迷識神不滅六趣循環不息。
(三﹚信此土修行未得道果不免輪迴。
(四﹚信未出輪迴雖生天上不免墮落。
(五﹚信眾生生者永無退轉。
(六﹚信眾生發願願生淨土決定往生。
(七﹚信一稱佛名能滅八十億劫生死重罪。
(八﹚信念佛之人阿彌陀佛神通光明攝取不捨。
(九﹚信念佛之人十方世界恒沙諸佛同以神力時常護念。
(十﹚信既生淨土壽命無量一生當得無上菩提。

由此觀之,如是『十者』,即所謂眾生往生極樂當發十種信心,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
蓋『極樂世界』者,是阿彌陀佛的國土名,因其國只有快樂而無痛苦,故名。又稱西方淨土,就念佛之言,雖通於諸佛,然諸大乘中念佛之言,獨限於西方之阿彌陀佛。其故以建念佛而使一切眾生往生佛國之誓願者,法界諸佛中獨阿彌陀一佛也。
又『往生』者,去娑婆世界往彌陀如來之極樂淨土,謂之往,化生於彼土蓮華中,謂之生。往生之言雖通於諸受生,而諸教所勸之行,偏在極樂,故常以為對於極樂之別名,是淨土門之至要骨目也。
又『發心』者,修行之要,最重發心,發心方有趣向,趣向方達道果。發何等心,修何等行,至何道果也。
又『信心』者,信受所聞所解之法無疑心也。能深信樂諸法實體,三寶淨德,世出世之善根,使心澄靜,謂之信心。學道之人,必須具有信心,乃克成辦。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
(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
(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
(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




作者簡介

林水鎮居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碩士;乙等關稅特考法務類及格;
得受[三皈五戒]於上淨下空法師,又受[在家菩薩戒]於台北[法鼓山]上聖下嚴法師;法號[果前].專修[念佛法門]求上品上生[西方極樂世界],俟證得[八地菩薩]果位後,再倒駕慈航到[娑婆世界]普渡眾生,滿菩提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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