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暴力才能杜絕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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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張攷備

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莫名其妙遇刺身亡,造成了世局動盪、世人不安、國際關係詭譎,更在所有人心裡埋下暴力的陰影。只因為一位無業男子心情不佳、想法偏激,就讓世界喪失一位舉足輕重的領袖!

美國槍枝氾濫,這種暴力的受害者更是不計其數,如何才能杜絕後患?最重要的就是對於這些因不同目的或偏激想法而對別人造成身體或心理上的傷害,所謂「酷刑」的加害人,必須要嚴懲,才能夠有效地杜絕後患。

最近在臺灣,莫名受到警察盤查並以大外割制伏對待的詹老師告訴案大逆轉,警方使用暴力來對待一位無辜的老師,當然應該要嚴懲。桃檢原本以結案,詹老師後來聲請;重啟調查後,桃園地檢署認為葉姓員警臨檢、盤查不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涉犯假借職務機會妨害自由,將葉姓員警提起公訴

桃檢能夠詳盡偵辦,是對人身安全最大的保障,因為加害者如果是公僕或人民保母,手無寸鐵的人民根本沒有反抗的機會。像是竹北919黃媽媽事件中,多位員警不僅對無辜的志工黃媽媽粗暴對待,甚至留置偵訊到深夜,造成急性壓力後症候群。此外,台北董小姊曾投訴,2012年她去台北國稅局,想問局長怎麼會一再開出違法稅單,把一個氣功武術修行門派當做補習班來課稅?結果警衛跟保全不管她的腳被門夾住,用力拉扯她的身體,導致她跌倒在地、頭撞到柱子,全身傷痕纍纍送醫急診。但是,這些案件中的相關員警,至今沒有一個人受到懲罰,令人極為擔憂。

聯合國酷刑專家Manfred Nowak委員五月來台兩公約第三次審查時曾表示,酷刑是指「在他人身上導致痛苦或者是磨難,不管是心理或者身體上的痛苦,而且是有特定的目的」。員警不人道的惡劣對待,即屬酷刑罪行,依國際公約應予以究責。政府應主動查辦以「酷刑」逼迫受害者的員警,並像詹老師案一樣提起公訴加以嚴懲,唯有公平正義的力量,才能震懾暴行、杜絕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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