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張學海
3外館警告攜大麻入他國違法 最重可判死
泰國自本月9日起將大麻從第5級毒品清單中移除,民眾無需取得官方核准即可栽種。但外交部提醒,各國對大麻管制程度不同,國民切莫攜帶大麻出境。
綜合泰媒報導,外交部透過官方臉書專頁發文提醒國民注意,絕對不要將大麻、漢麻,或含有上述植物成分的產品帶到國外,某些國家對此處以嚴厲罰則,最重可判處死刑。
外交部指出,包括泰國駐東京(日本)大使館、駐雅加達(印尼)大使館,以及駐胡志明市(越南)總領事館等單位,近日都陸續發文警告,要求泰國公民不得將大麻、漢麻帶入駐地國,違規者將受該國法律制裁。
以日本為例,若持有大麻、漢麻並攜帶出、入境,一旦被查獲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持有大麻且進行銷售,最高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及300萬日圓罰金,相當於78萬泰銖。
印尼方面,違反該國大麻管制條例者將被處以至少10億印尼盾罰金,相當於230萬泰銖;入監服刑從5年起至無期徒刑;最嚴重可判處死刑。
如果違反越南的相關法律,可被判處無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達5億越南盾,約等於76萬泰銖;刑責最重同樣可處以死刑。
外交部同時提醒泰國公民,千萬不要接受委託將其他違禁品、非法物品帶入其他國家。
值此同時,泰國民航局也宣佈,包括機師、航空管制員(air traffic controller)、飛行簽派員(flight dispatcher)等專業人員,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使用大麻,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5萬銖罰金。
根據民航局說明,此規定也適用於大麻相關醫療產品,違規者除了被罰款,也面臨暫停或吊銷執照風險。局長素提蓬27日受訪時則說,禁制規定其實已於上周四進行公告。
其內容提到,雖然大麻在泰國已合法化,但該植物含有可影響神經系統的大麻素化合物。此外,航空醫學研究所(Institute of Aviation Medicine)、泰國航空醫學協會(Aviation Medicine Association of Thailand)都認為,包括飛行員、航空管制員、飛行簽派員,若使用大麻將危及公共安全。
公告內容另指出,大麻植株各部分都含有會影響人類神經系統的化合物,即便提供醫療證明,聲稱接受藥用大麻者可以履行職務不受影響,仍將被自動剔除。
(資訊來源:泰國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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