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內閣批准補發養老金 為期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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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張學海

泰國內閣批准補發養老金 為期6個月

泰國國務院副發言人拉察妲女士25日透露,在內閣批准預算83億8000萬,用於減輕生活費對民眾影響的措施准則後,將向符合國家福利登記項目資格的1090萬名老年人支付特殊補助金,為期6個月,從今年4月至9月。根據年齡範圍,支付每人每月100-250泰銖。

這次的補助金將補發到養老金中,按年齡範圍補發6個月,即:(1)年齡60-69歲,每月領取600泰銖養老金,領取特殊補助金100泰銖,共計700泰銖;(2)年齡70-79歲,每月領取養老金700泰銖,特殊補助金150泰銖,共計850泰銖;(3)年齡80-89歲,每月領取養老金800泰銖,特殊補助金200泰銖,共計1000泰銖;(4)年齡90歲及以上,每月領取養老金1000泰銖,特殊補助金250泰銖,共計1250泰銖。

社會發展與國民安定部準備在下週二內閣會議上提議,申請批准2022年年中預算,並提議調整額度,加速完善系統,用於支持補助金髮放。中央審計廳預計能夠在 7 月中旬向老年人發放補助金,涵蓋從 4 月到 7 月的追溯補助金。
(資訊來源:泰國世界日報)




作者簡介

張學海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碩士
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
泰國外交部泰國之友
世界和平協會會長
緬甸撣邦復興委員會唯一外籍委員
泰國蘭實大學海外發展代表、台灣辦事處主任
泰國和平山莊自發功教授
*長期在兩岸暨東南亞從事國際人道援助工作,也是兩岸暨東南亞法律、經貿、文化、教育、宗教、政情研究專家。
e-mail: chai16899@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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