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政府發佈土地和建築物稅 延後3個月徵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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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張學海

泰國政府發佈土地和建築物稅 延後3個月徵繳

內政部發佈關於「土地和建築物稅延後繳納3個月」的公告,旨在減輕納稅人因帶來的影響,首期稅款繳納時間延長至7月,第2期延長至8月,第3期則延長至9月。

內政部公佈延長土地和建築物稅繳納時間期限,繳費時間從原來的今年4月延長至7月。 詳情如下:

1、納稅人可在今年7月31日之前繳納
2.、若需分期繳納稅款,可參考以下時間:
第1期:從今年4月延長至7月
第2期:從今年5月延長至8月
第3期:從今年6月延長至9月
3、延長地方行政機構發佈納稅通知書的時間,從今年5月延長至8月
4、延長地方行政機構發佈拖欠稅款通知時間,從今年6月延長至9月。
(資訊來源:泰國世界日報)




作者簡介

張學海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碩士
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
泰國外交部泰國之友
世界和平協會會長
緬甸撣邦復興委員會唯一外籍委員
泰國蘭實大學海外發展代表、台灣辦事處主任
泰國和平山莊自發功教授
*長期在兩岸暨東南亞從事國際人道援助工作,也是兩岸暨東南亞法律、經貿、文化、教育、宗教、政情研究專家。
e-mail: chai16899@yahoo.com.tw
Line:a43374337
微信:chai1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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