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張學海
泰國政府發佈土地和建築物稅 延後3個月徵繳
內政部發佈關於「土地和建築物稅延後繳納3個月」的公告,旨在減輕納稅人因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影響,首期稅款繳納時間延長至7月,第2期延長至8月,第3期則延長至9月。
內政部公佈延長土地和建築物稅繳納時間期限,繳費時間從原來的今年4月延長至7月。 詳情如下:
1、納稅人可在今年7月31日之前繳納土地稅
2.、若需分期繳納稅款,可參考以下時間:
第1期:從今年4月延長至7月
第2期:從今年5月延長至8月
第3期:從今年6月延長至9月
3、延長地方行政機構發佈納稅通知書的時間,從今年5月延長至8月
4、延長地方行政機構發佈拖欠稅款通知時間,從今年6月延長至9月。
(資訊來源:泰國世界日報)
作者簡介 |
張學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