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台檢疫7+7,沈富雄批:苛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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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楊春吉

本篇新聞報導內容:https://udn.com/news/story/122190/6358073

在邊境防疫管制,鬆綁乎?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75580290208961/permalink/677402116693441/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086866 一文提及:「

一、之立法上與適法上的檢視,及須考量之因素

按任何防疫措施,如涉與自由之限制者,依憲法第23條、第7條等相關規定,須符合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原則平等原則、不原則、信賴保護原則等憲法上之法律原則之要求(即須通過立法上的檢視);如為行政行為,依第4條之規定,也須受法律及、比例原則、平等原則(合理)、裁量逾越禁止原則、不當聯結禁止原則及對當事人有利與不利一體注意原則等行政法上之法律原則之拘束(即須通過適法上的檢視)。
而且在為相關防疫措施及立法時,除思考「防疫效能」「防疫目的與目標」「民眾正常生活與基本運作之維繫」「篩檢量能與醫療量能之確保」「目前台灣及全球疫情狀態」及「人民就防疫設備、用藥及物質等之承受性與便利性」等外,也勿遺忘應以「無知之幕」https://m.facebook.com/groups/275580290208961/permalink/665294054570914/ 及「人權保障」之角度去思考與解決問題。
而其間,並非不得調和,多方和諧、理性共同討論及凝聚共識,必得找出一個妥適的方案,千萬不要浪費時間與力氣在「無意義的口水之爭」上。

二、邊境防疫管制之鬆綁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1805502

按(一)「鬆綁」目前邊境之防疫管制措施,乃「取消」或「減輕」部分對、遷徒自由等人民利與自由之限制,從人權保障之角度,是值得贊同的;
(二)而且對「民眾正常生活與國家」之確保,也有所助益;
(三)加上,從目前台灣實際疫情狀況看來,國內疫情(本土確診數仍在6萬多~8萬多之間)雖仍處在高原期,但國外移入確診數則僅在百例以下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40/6356564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Type=24&SerialNo=145845
(四)爰除「另有别於台灣目前主要流行病毒株 (主要為B.A2亞種)之外,會對台灣人民造成威脅之其他新(含亞型種),已有移入之事實或可能有移入之虞」外,在評估「鬆綁後,尚不會嚴重衝突目前」之情形下,應得綜合「台灣實際疫情狀態」「篩檢量能與醫療量能之實際情狀」及「境外移入可能之威脅及造成之實害」等因素,研判「是否逐漸滾動式調整邊境防疫管制措施」。」。

而今,根據2022年6月2日之報載 https://udn.com/news/story/122190/6358073,人正在美國華盛頓州的前立委沈富雄,預告三日返抵國門。沈富雄對於華盛頓州每百萬人口的確診數比台灣少,且自己已接種三劑疫苗,回國後卻要進行「七加七」的防疫管制,相當不滿,昨在批評衛福部長陳時中,「有腦殘的指揮官,就有受盡委屈的國人」。

沈富雄表示,持本國護照入境的國人到底帶回多少風險?自己抵國門後,接著而來的是七天的「居家檢疫」,再加七天的「自主管理」,要到十七日才完全還他自由之身,令人愈想愈惱。

沈富雄提出兩點說明:首先,自己打完三針疫苗,出境前一天PCR採陰,入境之日PCR還要再採陰;第二,他停留一個月的美國華盛頓州每日確診數是每一百萬人中有七百人,而台灣當下是每一百萬人中有四千人,兩地相差五倍。

沈富雄說,可笑的是,自己去美國,「由汙入淨」,不需要隔離,也不需要檢疫,除一些公共場所室內之外,可以不戴口罩;而一個月後回國,「由淨入汙」,竟然要七加七,不久前甚至還是十天隔離檢疫。

沈富雄質疑,為什麼對入境的自家人會這麼苛?陳時中先後給過了三個理由,依時間序分別為:一,帶回新病毒變異株的風險;二,拖累醫療體系;三,國內染疫率百分之六已經與入境染疫率百分之六接近。

沈富雄認為,前兩項不值識者一辯,第三項百思不得其解,台灣每天的新確診病人起碼六萬人,而入境篩陽的約六十人,前者的漏網之魚約為後者的一千倍大,「真是見樹不見林」。

就此,本文認為(一)本新聞內沈富雄所言,採「7+7」邊境防疫管制措施之三個理由,均為前揭文所提「是否鬆綁台灣邊境防疫管制措施」之考量因素。
(二)「形成前揭第三個理由之依據是否有問題」或「第三個理由是否合理」,則容有思辯之空間。
(三)各國因國情(含各國國人風俗等)、防疫目的與目標、防疫量能(含篩檢、醫療等)、疫情狀態及法規等差異,而採不同密度之邊境防疫管制措施,應是可理解的;其他國家的防疫方法,雖須多加參酌,但「得否實際應用於台灣」及「如何應用」,則須依前揭差異,為適當之決定或調整,而非一律照抄直接引用。
(四)7+7邊境防疫管制措施是否合理?也容有「思辯」及「依前揭文之看法與建議,滾動式調整」之空間。




作者簡介

楊春吉
Double House共享經濟工作坊召集人、Double House買賣聯盟主席(暨創辦人)、個人理財專業顧問、古月吉力工作室負責人、房產公司C.E.0、榕樹學堂執行長兼講師、故鄉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http://gs803501.pixnet.net /blog)版主、採購專業人員師資資料庫受推薦講師、社區大學講師、104講師中心講師、台灣教育網講師、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法律演講(請洽0916082728楊講師)
演講二百場以上,著作80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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