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兩公約看人權,認知天差地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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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賴英鳴

兩公約議題正夯,第三次(4年一度)審查會議9日到11日如火如荼展開,蔡總統也關心地表示「兩公約是人權地板 不是天花板」。話聽起來很漂亮,讓人一下子充滿希望,然而回歸現實,仿佛又不是那麼一回事。

我相信您是在乎人權的,但執行的人不是您,所以很多事情不是您說了算,如果您知道事實與您的話差距有多遠,是否還講得出口。

您知道嗎?有人說,「要講人權,就不要課稅了」,那是前財政部長許虞哲的話語。

您知道嗎?有人為了1.8萬的罰款,差點露宿街頭,結果發現行政執行署,連貼封條的照片,都是後來才補拍,企圖蒙混過關。還好一部未來的冷氣機露了餡,揭發照片日期兜不攏的情事,否則,為了罰款房子遭的事實成真,還談甚麼法治與人權。這人是前行政執行署副署長陳盈錦,日前還是檢察總長的票選名單呢?

您知道嗎?有人為了捍衛清白,花了十年3個月打官司,後來才知道是烏龍一場。當初根本沒有調查,還找人作偽證,這樣居然也敢起訴。法院判決無罪無欠稅,但國稅局不理,後來因為這胡趨捏造的起訴所衍生的稅單,付出慘痛代價,超過25年遲遲無法平反。這檢察官是現在法醫研究所所長侯寬仁。

您知道嗎?有律師為了公益,受法院之託擔任,結果好心沒好報還被反咬一口,一億多的漏稅與罰款,無端加諸自己身上,欲哭無淚。透過立委與官員對話,沒想到收到的回覆竟然是,「不罰的話,怕你會跟繼承人勾串」。說這話的是當時的財政部次長張盛和,後來升任部長安然退休。

有太多的例子,您是否知道?人權的污點,斑斑可數,寫都寫不完,嘆了一樁又一樁,哪是如您所說的「兩公約是人權地板」。上次審查會議所提及的案子,如今,重頭再提,為何?官員可以為所欲為,做錯了事,拍拍屁股,沒當一回事。可是無辜的人民,卻要窮盡一輩子,捍衛清白,那怕風雨交加歷盡煎熬,否則,傾家蕩產,連個基本的生活都是奢求。

趁著兩公約審查期間,還是要讓您明白,人權不是隨便講講,想要讓違員認錯,簡直比登天還難。為了公理正義,十年,二十年,有人仍然在努力,一府五院,陳情了一遍又一遍,轉來轉去不曉得轉到誰手上。想想,現任部長怎會說前任部長的錯,再者,層級都那麼高,說有錯等於打臉整個部,這事情誰敢做。所以,陳情說穿了只是次數、時間的累積加上公文的往返。

看來,您說的人權與我的認知,就像地板與天花板的落差與級別。




作者簡介

職業:IC設計
職稱:專案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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