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楊春吉
根據報載 https://lm.facebook.com/l.php?u=https%3A%2F%2Fnews.ltn.com.tw%2Fnews%2Flife%2Fbreakingnews%2F3853528&h=AT1y4Pr2z2N9Y2fr3t3QVweKp0GEiJctZxdb7_DVKFpOG3b4DWrLsTKOwdIFOxYB4Q4giCBe5yTtMLW7PLgGh-NqIkM88EqB3HFIyt0dXVllDPBz_eiAt8hOUQR7wCGsRzvp5AT8p7cOnh4rd9hY,一名消費者想一個人吃壽喜燒當午餐,但進店卻被店員告知一人消費要加收200元清潔費,讓他相當不滿,上網向網友請教這是否合理,引發熱烈討論。
原PO在「爆廢公社」表示,自己起床後心血來潮,想去吃壽喜燒當午餐,一個人進店後店員上前招呼,確認只有一人用餐後,竟然表示「一位的話我們要加收200元清潔費喔」,讓他相當傻眼,便轉身離開選擇到其他店家消費,事後想起仍然不解,發文直呼難道這是對單身者的「種族歧視」?
就此,本文認為,本案雙方當事人,分別為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兩者間也有消費關係,其間所涉「單身須多支付200元清潔費」之系爭條款,也係定型化契約條款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170001&flno=2,因而有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第一項)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第二項)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二、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三、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之適用。
即該系爭條款,恐因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而無效。本案消費者得以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之規定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170001&flno=43 申訴之;而本案店家,為避免爭議,應儘速廢棄該系爭條款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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