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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於 賦稅新聞(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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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朱先生日前接獲國稅局寄發之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及稅額繳款書,其於檢視核定通知書時,發現其中有一筆所得之所得人姓名,非屬其本人,亦非其合併申報之配偶或受親屬,為何會有此種情況發生呢?

高雄市國稅局表示,所得資料歸戶錯誤之情形係因所得人之身分證統一編號錯誤,可能原因如下:
一、納稅義務人填寫申報書或扣繳義務人填寫扣繳憑單時,誤填身分證統一編號,導致與別人同號,透過電腦歸戶,即會發生歸戶錯誤現象。
二、戶政機關編賦身分證統一編號時,誤將2人編為同號碼,歸戶資料就會發生錯誤。
三、電腦登打人員鍵入之身分證統一編號錯誤,也是造成歸戶錯誤之原因。

由上列任何一種原因致發生2人以上身分證統一編號相同時,如果您的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資料先經由國稅局的核定系統核定,電腦就會將別人的所得資料與您的所得資料歸戶在一起。納稅義務人接到核定通知書發現有這種錯誤情形時,請主動檢附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更正。

該局進一步表示,另外,關於戶政機關將同一身分證統一編號配賦予2個人,致歸戶資料錯誤者,國稅局會將該類案件通報戶政機關查明並配賦新的身分證統一編號後,再請納稅義務人使用新配賦之身分證統一編號,同時請納稅義務人務必至所屬工作單位及所得來源單位申請更改身分證統一編號,國稅局將憑以更正結算申報核定資料。本年度已全面換發為新式身分證,現行身分證統一編號係採行電腦配號,重複配號之情形應可有效避免。

資料來源: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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