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成首頁 | 加入最愛 | 新訊連結 | 聯絡律師 | 推薦朋友 | 線上投稿 | 律師簡介 | 律師諮詢 | RSS訂閱 | Facebook 更新日期:2010-02-08 文章總數:108218 瀏覽:59021426(自2000.10.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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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戰鬥曲:戰後國立臺灣大學政治事件之研究(1945-1955)(三)
文 / 曾建元教授 【台灣法律網】

文 / 曾建元助理教授•曾薰慧


四、戰後初期鎮壓學生運動的三大政治事件

1.二二八事件

省立法商學院於民國三十六年一月併入臺大法學院,二月底,臺北市爆發二二八事件,臺大師生乃捲入其中。

二二八事件緣自民國三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臺灣省專賣局查緝員葉得根等六人於臺北市太平町圓環天馬茶坊查緝私煙引發的官民衝突,時葉得根以手槍槍柄擊傷私煙販者林江邁,引起圍觀民眾眾怒而追打,其中一名查緝員傅學通逃至永樂町,對緊追者鳴槍示警,又誤殺民眾陳文溪,更引起群情激憤,遂導致民眾將查緝員卡車搗毀焚燒,進而群聚要求藏匿查緝員之永樂町派出所、中山堂旁之警察總隊及憲兵隊第四團團部交出兇手。【59】 陳炳基時在事件發生現場附近,聽到事件發生,立即趕到現場加入群眾抗爭行列。二月二十八日清早,陳炳基先到校向同學報告衝突經過,鼓勵大家加入抗爭,然後,與一批法學院同學前往臺北專賣分局聲援民眾,再鼓動群眾湧往位於中山公園(今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的臺灣廣播電臺要求廣播,但因臺長林忠溜走而未成,再又與群眾順勢鼓動民眾,以載有大鼓的人力貨車為前導,前往長官公署請願。臺大學生吳裕德亦積極鼓動民眾參與,未料長官公署竟以機關槍血腥鎮壓群眾,倖免於難的陳炳基回到臺大法學院召開學生大會,然後再趕到延平學院參加各校代表會議,全體學生代表遂於會中達成共識,決定以武裝制服反動武裝。中共地下黨人李中志(金財),與延平學院學生葉崇培(紀東)此時來見陳炳基,願意協助起義,李中志當過日本砲兵,有粗淺的軍事經驗。【60】 當日下午三點,陳儀宣佈臺北市戒嚴,臺北市參議會則通過六點決議,要求陳儀解除戒嚴,並決定成立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

三月一日,臺大醫學院助教郭琇琮與文學院代院長林茂生等人,連袂前往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請願,另有臺大法學院張姓等六位各校學生,在臺北商業學校學生自治會會長廖德雄邀約下,於上午十點赴中山堂,參與了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改組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的成立,處理委員中有三名學生,皆為中學生,為廖德雄、開南商工職業學校高德貴和臺北工業學校的黃守義,教師代表為延平學院講師蔡子民(慶榮)。【61】 陳儀宣布午夜十二時解嚴,但仍禁止集會、遊行及罷課、罷工、毆人等妨礙公安舉動。【62】 除了議會鬥爭路線之外,地下黨臺灣省工作委員會臺北市工作委員會則在同時策劃武裝抗爭,詹世平參與了其中組織聯絡群眾以及編印《廣播快報》的工作。【63】

三月二日上午十時,臺大、延平學院和師範學院及各中等學校的學生約數千人,則在中山堂舉行學生大會,抨擊陳儀政府,要求政治民主、教育自由,並製作傳單,鼓勵人民團結鬥爭。【64】 有約四百名臺大學生沿路張貼標語。另傳有臺大學生參與焚燬延平路警察局的行動。【65】 陳儀則電請中央政府派兵來臺馳援。

三月三日,國民政府主席兼行政院長蔣中正電令駐守江蘇省崑山縣的國軍第二十一師劉雨卿部開臺平亂。【66】 二二八處委會治安組則由臺北市長游彌堅主持召開臺北市臨時治安委員會,決議成立臺灣忠義服務隊作為治安委員會之執行機構,總隊長為陳儀預謀安排之國防部保密局臺灣站站長直屬通訊員許德輝,副總隊長兼治安組副組長則為學生廖德雄,總部設於北署(今臺北市警察局大同分局),成員主要為臺北地區中學生,包括建國中學、成功中學、泰北中學、第三高女(今臺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靜修女中、開南商工、臺北商業學校、臺北工業學校、延平學院等校學生一千三百多人,共分為八個分隊,負責臺北市警察局八個分局的治安工作,其中第一、二、三分隊由開南學生組成,第四分隊為臺北工業學校、第五分隊為成功中學、第八分隊為臺北商業學校,中山堂的守衛則由開南和延平學院學生負責。在學生隊之外,忠義服務隊另有社會隊,主要為許德輝系統的情治人員與流氓份子。【67】 在忠義服務隊的籌組過程中,有八名臺大學生向美國駐臺灣領事館請求借予槍枝,以便參加治安維持工作。【68】 臺大學生係以個別身分參與忠義服務隊,且多以化名,如法學院商業專修科學生曾群芳和林從周,就參加了忠義服務隊在板橋火車站的警備工作。【69】

三月四日中午,中共地下黨通過黨人李中志,聯繫了郭琇琮、陳炳基、葉崇培,再通過臺灣學生聯盟和臺大校本部、臺大法學院、延平學院等校學生自治會負責人,在延平學院討論動員學生及李中志草擬的作戰計劃,準備組織學生軍對長官公署發動武裝進攻。各校負責人中,臺大校本部為工學院學生楊建基(廷椅)、法學院為陳炳基,師院陳金木、延平為葉崇培。【70】 李中志把學生分成三個大隊,第一大隊由陳炳基領隊,在建中集結,臺大法學院為主力;第二大隊由郭琇琮指揮,在師範學院集結;第三大隊由李中志和楊建基領導,人數約一百人,臺大學生為主,在臺大校本部集結。李任總指揮,郭為副指揮,葉為總指揮部聯絡員。具體計畫為三月五日凌晨兩點先由第三大隊會合烏來攻打景尾軍火庫,先佔領新店,將武裝起義指揮部設於新店;再與第二大隊會攻馬場町軍火庫;第一大隊則進攻陸軍醫院軍火庫和憲兵司令部。三點以信號彈為號,取得充分武裝後,再分頭攻取臺北市內的警察大隊、軍營、憲兵司令部等武裝據點;拂曉時,再會攻長官公署,成立人民政權。【71】 武裝起義指揮部的總司令部則設於中共省工委臺北市工委書記廖瑞發家。發動起義時間過後,並未見烏來原住民部隊下山馳援,第三大隊遂決定自行發難,切斷景尾軍火庫電源,為此而遭到守軍的盲目掃射。午夜三點,楊建基冒雨從景尾騎腳踏車至總部報告狀況,因烏來原住民不下山,行動確定失敗,【72】 葉崇培乃連夜冒雨於凌晨四點到馬場町堤防傳達組織指令。黎明始解散。【73】 有二位建中學生於四日晚間於新莊倉庫為警總供應局捕獲,供出在臺大與建中的午夜集結計劃,柯遠芬則曾命保密局臺灣站站長林頂立派遣便衣人員前往搜索、了解。【74】

當日下午,二二八處委會開會,通過〈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組織大綱〉,其中規定委員的產生,在中等學校以上,則各校職員、學生各選出一名,但各大學各學院係一單位,職員、學生則各選出兩名。【75】 學生被列為二二八處委會委員,這顯示當時學生在社會上的地位與影響力。惟籌組二二八處委會的人們並未料及,蔣中正當日已正式下令國軍第二十一師,以及駐守福建省福州市的憲兵第四團第三營與第二十一團第五連開來臺灣鎮壓。【76】 當日則另有臺大學生吳裕德召集臺大、師院、延平各校學生數百人開會抨擊政府施政,並散發〈告全臺灣學生書〉傳單,提出學園自治、廢除長官制度、任用臺灣人才,確立人身、言論、出版自由、實施糧食配給等訴求。【77】

三月六日,二二八處委會正式成立。與此同時,烏來原住民頭目則下山與地下黨接頭。頭目要求按照該族習俗舉行出征儀式,並要求準備好足夠的米和鹽。地下黨遵照其要求,買了兩頭豬,作祭典用的牲禮,同時也備妥了足夠長久作戰的米和鹽,準備發動第二次起義。然而,原住民的動員雖然沒問題了,學生這邊要重新找人卻已經不容易。【78】

三月七日中午,國軍第二十一師向臺灣基隆開拔,晚間,陳儀拒絕二二八處委會提出之〈三十二條處理大綱〉暨十項要求,與二二八處委會公開決裂,【79】 次日下午四點,國軍憲兵第四團第三營與第二十一團第五連由福州搭乘海平輪於基隆登岸,在國軍增援下,陳儀決心發動軍事鎮壓,晚間十時許,警總參謀長柯遠芬與許德輝共謀,於圓山中山橋一帶誘殺忠義服務隊中學生一百多名,【80】 十時三十分,陳儀下令進攻二二八處委會,開南及延平學生犧牲慘烈,一百五十至二百五十人間遭到槍殺,棄屍於第六水門。【81】 九日凌晨,第二十一團開進臺北,陳儀重新宣布臺北市戒嚴,通令全省搜捕奸暴。【82】 市工委原擬再召集學生代表開會,準備第二次行動,但因臺北市戒嚴而取消。【83】 十日,陳儀下令解散二二八處委會,國民黨臺灣省黨部調查室則造冊建議警總乘機消滅歹徒。【84】 十一日,國軍第二十一師開抵基隆,臺大文學院代院長林茂生遭六名警總便衣人員挾持殺害,原因為情治單位根據臺大臥底學生報告,部份臺大學生有不穩情勢,認為其中或許受林茂生之影響,乃經請示蔣中正後,受命就地槍決。【85】

就在臺大學生於臺北奮戰的時刻,另則有臺大法學院商業專修科學生蔡仲伯返回臺中,擔任大甲區學生中隊長,參與謝雪紅領導的二七部隊行動。【86】

三月十四日,陳儀展開清鄉綏靖,由柯遠芬主持,十七日,全省實施戒嚴,二二八事變逐漸平息。

二十二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訂定辦法六項清算學生,其內容為:
一、各校對於學生應先舉行調查;
二、各校住校學生自三月十七日起一律復課;
三、凡離校學生自問確未參加此次事件者,統限於三月十七日起至二十二日止一律到校辦理登記手續,逾期即以退學論;
四、登記時應由家長或保證人率領到校、填具特別保證書、未繳相片者應即補繳;
五、學生上課及散學時,在途中應遵守交通秩序,先後按次陸續回家,不得集團同行,並須佩帶學生徽章符號;
六、學生在校不得自行集會,並不得參加任何校外團體活動。

隨後,省教育處又訂定〈二二八事變各校參加暴動之學生懲戒標準〉,用以作為各校懲戒學生的標準,臺大依此根據〈學則〉對參與二二八事變的學生進行懲戒,像陳炳基即依〈學則〉第九章第十五條第三項遭開除學籍。簡潤胖則依〈學則〉第九章第十四條第五項遭退學。除此之外,省教育處又頒布〈省立中等以上學校學生關於「二二八」事件自我表白須知〉,要求各中大學學生交代二月二十八日至三月十三日行蹤,如有故意隱瞞或捏造者,由大學當局酌情予以處罰,未交表白日記者,則不能取得學籍,資以檢討訓導措施。接著,又頒佈〈臺灣省各省立中等以上學校二二八事件後訓導實施上應行注意事項〉,要求加強講解三民主義、根絕日本教育毒素、培養民族意識、寫作表白日記和增強導師制,以肅正學生之思想習慣。

二十七日,國防部長白崇禧由省教育處長范壽康和臺大校長陸志鴻陪同,前往臺大法學院廣播,對臺北市中等以上學校教職員及學生訓話,認為二二八事變發生的原因在於臺灣人受日本殖民教育所產生藐視祖國、仇視祖國和脫離祖國的心理,監察委員何漢文則建議臺大應大量招收各省學生,並大量遣送臺灣學生父中國大陸求學,以促進兩岸人民的瞭解。【87】 二十八日,白崇禧再在臺北賓館發表善後處理方針演說,就學生部份做出以下指示:一、學生一律即行復課;二、學生復課後,除共產份子需積極取締外,其他不再逮捕。如有不軌行為,可由校方按違反校規處罰。教育處則整肅學校,並強調事件是由野心份子及共黨挑起,學生與民眾皆為其所利用。對於政府苛虐而形成民眾反抗的官逼民反事實,拒絕反省,更有欺騙廣大社會之嫌。【88】 五月十五日,清鄉工作完成,十六日,魏道明出任臺灣省政府主席,臺灣全省戒嚴解除。【89】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處理二二八事件的征服者心態,大大地震撼了臺灣人民和知識青年,國民政府把責任一推給那些被政府謀殺的人們了事,卻在臺灣人民心中種下了省籍情結的種子,而任由日後由中國大陸移民來臺的兩百萬軍民無端成為國民政府屠殺臺灣人民的代罪羔羊。一部份仍然對臺灣光復和新中國心懷憧憬和厚道的臺灣青年,如詹世平、陳炳基、葉崇培,則就此立志投身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事業當中,希望有一天能和夢想中的美麗祖國,一起回來解放生靈塗炭的故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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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張炎憲總編輯,《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臺北: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二零零六年二月,頁四三至四六。
60  藍博洲,《共產青年李登輝──二進二出共產黨第一手證言》,西湖:紅岩出版社,二零零零年二月,頁二四二至二四三。
61  張炎憲、胡慧玲、黎澄貴採訪記錄,廖德雄口述,〈廖進平:第二部分〉,頁八二。
62  張炎憲總編輯,《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頁一九七至一九九。
63  藍博洲,〈在二.二八綻放與飄零的臺灣野百合(上)〉,《批判與再造》,第二十八期,臺北,二零零六年二月,頁四七至四八,廖德雄與吳克泰證詞。
64  林木順,《臺灣二月革命》,臺北:前衛出版社,一九九二年一月,頁二一至二二。
65  歐素瑛,《傳承與創新──戰後初期臺灣大學的再出發(1945-1950)》,頁一四四。
66  張炎憲總編輯,《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頁二零三、一六七。
67  藍博洲,〈在二.二八綻放與飄零的臺灣野百合(上)〉,頁四九,廖德雄證詞;張炎憲總編輯,《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頁二零一;張炎憲、胡慧玲、黎澄貴採訪記錄,廖德雄口述,〈廖進平:第二部分〉,頁八六。
68  歐素瑛,《傳承與創新──戰後初期臺灣大學的再出發(1945-1950)》,頁一四四。
69  曾群芳,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八日與曾建元談話。一說臺大學生無人參與,乃有誤。張炎憲、胡慧玲、黎澄貴採訪記錄,廖德雄口述,〈廖進平:第二部分〉,頁八六。
70  藍博洲,《共產青年李登輝──二進二出共產黨第一手證言》,頁二一九、二四三。
71  藍博洲,〈在二.二八綻放與飄零的臺灣野百合(上)〉,頁五零,陳炳基證詞;徐宗懋,〈陳炳基密晤李登輝〉,《關於李登輝同志的若干歷史問題》,頁六二至六四。當時學生軍武力極為薄弱,舉例而言,參與第一大隊的曾群芳,因長兄曾培芳在二二八事件期間援救了一名外省人警察在家躲藏,而取得一把手槍和兩顆子彈,即以此一裝備上戰場。但多數學生並無槍械,武器大多類同竹竿配菜刀。曾群芳在日據時期日本學徒兵受訓期間,受有機關槍之訓練,因此對於奪取國軍軍火庫後的武器操作有極大自信。這種信心在當時學生軍之間似乎頗為普遍。曾群芳,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八日與曾建元談話。
72  據說是臺北醫專畢業的泰雅族省參議員林瑞昌(樂信•瓦旦)勸阻泰雅族在臺北和桃園的反抗行動。陳英泰,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八日與曾建元談話。
73  藍博洲,〈在二.二八綻放與飄零的臺灣野百合(上)〉,頁五一至五二,葉崇培證詞。
74  張炎憲總編輯,《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頁三一三。
75  李筱峰,《臺灣民主運動四十年》,臺北:自立晚報,民國七十六年十月,頁三九。
76  張炎憲總編輯,《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頁一五五。
77  歐素瑛,《傳承與創新──戰後初期臺灣大學的再出發(1945-1950)》,頁一四四。
78  藍博洲,〈在二.二八綻放與飄零的臺灣野百合(上)〉,頁五二至五三,陳炳基證詞。
79  張炎憲總編輯,《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頁二零七。
80  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頁二零七、二一零、二七六。
81  張炎憲、胡慧玲、黎澄貴採訪記錄,廖德雄口述,〈廖進平:第二部分〉,頁九四;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同上,頁二六五。
82  張炎憲總編輯,《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頁六六至六七。
83  藍博洲,〈在二.二八綻放與飄零的臺灣野百合(上)〉,頁五三,吳克泰證詞。
84  張炎憲總編輯,《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頁二三六。
855  張炎憲總編輯,同上,頁四六七。
86  國家安全局,〈匪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郭明哲等叛亂案〉,《安全局機密文件──歷年辦理匪案彙編》,下,台北:李敖出版社,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頁一零至一一。
87  歐素瑛,《傳承與創新──戰後初期臺灣大學的再出發(1945-1950)》,頁一四六至一四九。
88  王峙萍,〈二二八事件中的學生運動〉,《臺灣文獻季刊》,第五十六卷第三期,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三十日,頁一一九至一二零。
89  藍博洲,〈我要鮮血流在潔白的襯衣上──郭琇琮醫師〉,頁五六至六一;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頁六五至七二、二一三至二一七。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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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
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職業繼續教育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台灣教授協會法政組召集人
http://asiademo.org/b5/author/zengjianyua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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