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顯龍急訪北京 修補中新關係 | 兩岸要聞 | 兩岸 | 聯合新聞網:https://udn.com/news/story/7331/2712361
(1)因為一帶一路基礎建設,對於徵收及工程經費來源,不管是BO或BOT採購方式,均屬於政府「預算外委辦模式」,所以其從亞投行貸款經費仍然是透過實質政府預算模式實施或擔保,而不是單純的由新成立的民間公司直接無擔保貸款,這會發生流入政府經費中「工程獎金」部分,成為外部流入資金支付而不是自有預算支付的政治醜聞及被爆料弊端可能。
(2)一帶一路的房舍市價優惠現金退佣,其可能法律及財務效應有:
【1】在房貸是房屋估價過高及超貸,其超貸退佣金額是個人理財貸款,或是他方財務管理的變相退佣賄賂,就算在沒有貸款的現金交易下,其說辭變化是「折扣優惠」。
【2】會計上折扣優惠退佣,會計帳目上只是轉帳支出造成法律效應,不是屬於他方獨立現金支出支付科目。
【3】賄賂的不法對價不可能建立在自己的財務帳目管理基礎上。
(3)BO或BOT採購是否採取佣金制度,是政府採購法需要在下列情況考慮的:
【1】政府採購法原則上是不容許佣金制度的。
【2】使用最先進及有利的專利權採購之建議,是「類似創意獎勵的佣金」,作為合法給付而不是違法佣金。
【3】還是要有「遊說」行為,才會構成「佣金是否違法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