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除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二條辦理者外,應公開招標。
【相關函示】
(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8年8月4日(88)工程企字第8811183號函
略述:
貴會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農業發展計畫項下委辦計畫,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五條之疑義,復如說明。委託辦理首揭計畫事項屬於勞務之委任,委辦對象如為公務機關,屬於公務機關間勞務之取得,經擬委辦機關之同意,並報經雙方共同隸屬之上級機關﹙行政院﹚同意,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得不適用本法招標、決標之規定,其委託對象之選定不適用本法。委辦對象如為地方自治團體﹙各縣市政府﹚,屬地方制度法規範之委辦事項,其對象之選定不適用本法,且不需經行政院核准。委辦對象如為公營事業或廠商,應依本法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三條所定招標方式,選擇適當方式辦理招標。首揭計畫中「全民造林運動─造林計畫」所列委辦對象,其中「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依「特殊採購招標決標處理辦法」第三條之規定,該公司非屬公務機關,故無本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一項第三款之適用。
註:
1.「特殊採購招標決標處理辦法」已修正為「特別採購招標決標處理辦法」
2.說明二依「特別採購招標決標處理辦法」第三條後段規定,修正為分別報經隸屬之上級機關同意。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十七日(八九)工程企字第八九○○三一一七號函略述:各機關辦理新台幣五千萬元以上之工程採購,其採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方式辦理者,請於公告當日將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各乙份函送所在地地方法院檢察署打擊黑金執行小組列管監控,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依據最高法院檢察署八十九年二月一日八九台文字第1502號函送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一日「打擊黑金專案小組會議」結論辦理。另請加強以下防制黑金之作為:(一)招標機關應確實把握工程之資訊公開化與透明化,使符合承作條件之廠商,均能有機會參與競爭,以減少黑道之介入。(二)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提供招標文件或辦理資格審查文件予廠商時,不得登記領標廠商之名稱。(三)依本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確實執行保密規定。(四)遇有犯本法第八十七條至第九十二條之罪之嫌者,應即通知並配合警察及調查機關實施蒐證,俾作為廢標或移送法辦之依據。五)嚴密保護承辦採購業務人員之人身安全,如有受到強制脅迫等不法侵害時,應即依本法第九十條、第九十一條規定函請相關司法警察機關嚴予偵辦。
備註:本函主旨內容,於本會九十年三月二十八日(九十)工程企字第九○○一○○五六號函另有規定。
(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七日(八八)工程企字第八八○八六三六號函略述:政府採購法第十八條所稱限制性招標,指不經公告程序,邀請二家以上廠商比價或僅邀請一家廠商議價。 貴公司來函所述指定廠牌、型號公告招標乙節,非屬限制性招標,貴公司來函所述招標方式,建議採選擇性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一條之規定,以公告方式預先建立特定廠牌備品之合格廠商名單方式辦理。亦即先透過第一階段公告程序,就符合提供 貴公司各項物料備品需求之廠商建立合格廠商名單,再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指定廠牌、型號邀請上開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毋需於招標文件註明「或同等品」字樣。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三十日(八八)工程企字第八八一一O五一號函略述:委託廠商辦理大專院校體育活動屬勞務之委任,適用政府採購法,其招標方式請依本法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三條規定辦理。貴部委託辦理大專院校體育活動,因活動性質不同得分別辦理,逐案認定採購金額。如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經 貴部認定符合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二款所列情形之一者,得採限制性招標,毋需本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