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為了RCEP的一中70%零關稅的附屬中國加入嗎看法
(1)台灣智慧財產權無法以美國管理契約,在違約考量下去擴大同意中國反向專利權的非市場分配貿易協議的關係美國與台灣主權貿易利益問題。
(2)WTO的ITA自由貿易零關稅,就算RCEP也不能禁止或拒絕,此次RCEP給予1東協中7個國家10-15年智慧財產權協議實施緩衝期,是否代表投資ITA高科技貿易產業的鼓勵,只是在關稅外其他優惠,但是與ITA自由貿易零關稅並無關係或影響,台灣自然在半導體的高科技業ITA貿易,在中國華為技術等能否在中美貿易戰下繼續定義5G的ITA貿易與投資不無疑義?對於台灣持續發展與投資尚不會直接受到衝擊或影響。
(3)二岸條例是以「(獨立的)台灣地區」作為憲法一中各表(過去式?)表達,加入RCEP的這種作法非有經濟貿易不能生活的憲政重大危機在憲法意義時,才能賦予蔡英文總統此種緊急命令與處置,否則蔡英文總統是無法違法違憲斷然接收RCEP一中條件加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