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國際法理看法
把別人的法律當自己的來用是法理的爭議,把別人處罰的規定拿來用是道德的爭議。民事的法理沒說不可以引用外國法例,刑事罪刑法定主義的國際法違法性判斷:(1)是刑法總則國外犯罪的量刑問題。(2)在臺灣適用國際法犯罪,對於實務趨勢的國際法有利法理的適法性引用。(3)法律對不可期待性的非故意處罰的正當性,以確信作為間接故意處罰時,是否納入國際各國相同案例處罰準據的考量理由,尤其是不作為犯的特別法律防果義務,在預見的確信或正當防衛是否引用國際各國法例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