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繼承未申報限制繼承權的法律爭議看法
逾6個月沒申報限制繼承,解釋上要看立法理由是否視同併存拋棄繼承繼續生效,或是視同拋棄的拋棄(這有點難),而發生:(1)非限制繼承與拋棄繼承併存的是否屬於新的未規定權利衝突的法律問題?(2)繼承請求權因為主張限制繼承未申報的自然繼承,發生舊制繼承債務關係與立法意旨,不能衝突與迥異的法律爭議問題。(3)遺產生前2年內的歸扣,因為未申報限制繼承,而發生是否屬於法律保障適用權利範圍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