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意先炒地皮的市價重劃徵收代價看法
(1)重劃徵收以公告現值是否以「最近炒作個案實價交易登錄」分配重劃地的不適用地段平均市價或實際鄰近最近交易價格的不公平計價,用來懲罰不配合炒作的不公不義現象。
(2)重劃徵收開發後規定新地價,是以預估開發成本作為規定地價最後結果,其他則是市場價值買賣課增值稅問題,重劃後一次到位的免稅是損害稅捐收入,與圖利炒作地皮者是不足取的。
(3)新購貸款土地重劃徵收,如果以重劃成本40%計算而受有損失,其購入價格如果超出重劃規定價格時,則應查明是否屬於假買賣或是炒作詐欺徵收款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