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市長官派是比照區長永任嗎?(1)鄉鎮市長任期結束改制並不具備再任文官改制銓敘保障,及符合憲法權利問題。(2)直轄市合併升格是鄉鎮市長任期未結束前措施,是「機要人員任用」不得直接轉任非機要文職官員。(3)「機要人員」是隨直轄市長任期同進退,所以可以由續任市長免職,但不得再晉用機要區長。這三者是完全不同階段作法,否則將成為政治買樁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