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進口價格查核及反傾銷措施,協助國內產業因應大陸低價進口產品之衝擊
財政部為落實執行進口價格查核並採取反傾銷措施,積極協助國內產業因應大陸低價進口產品之衝擊 財政部表示:由於大陸產品陸續開放進口,大陸產品有關產地標示、進口高價低報及傾銷等情事,我國內傳統產業首當其衝,面臨不公平競爭且有部分產業已受到不同程度之損害。 關於加強大陸產品產地標示之查核,以及落實執行涉嫌高價低報案件之查核等因應措施部分,財政部已多次督促關稅總局應依據國內產品標示規定嚴加查核,並針對可能高價低報之產品,除於進口時落實完稅價格之查核外,並應加強執行事後稽核,以確保國課。 財政部表示,藉由立法院多位委員召開公聽會、或經由產業公(協)會邀請本部出席會議之機會,瞭解相關產品進口情形以及國內產業處境,除責成海關加強通關查核措施外,財政部針對涉嫌低價傾銷案件,亦將落實執行反傾銷協定,如採取課徵反傾銷稅措施,以確保國內產業免於受傾銷進口產品之影響。 此外,財政部就部分國內毛巾產業對本部辦理課徵反傾銷稅案件,又接受涉案廠商所提價格具結申請,將造成漏洞無法保障課徵反傾銷稅之救濟效果之疑慮,提出說明:依據WTO反傾銷協定第8條及我國「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23條規定,國外出口商向財政部提出消除傾銷之有效措施,而致不損害我國產業之具結者,財政部得接受其具結,惟財政部亦將嚴格要求申請價格具結之廠商,遵守具結之義務。 財政部強調,經核准接受價格具結之廠商若違反價格具結,即若其進口價格低於其保證之具結價格,財政部將立即對其進口毛巾課徵反傾銷稅。另具結廠商須於每季結束後一個月內提供上一季涉案貨物輸往我國之逐筆交易對象、價格及相關調整項目,並檢附相關證明資料文件,以供財政部查核其價格具結情形。 針對個別受理價格具結之進口商,財政部將嚴密查核進口量價、參照歷年進口紀錄,如進口量超出合理範圍,亦將追蹤貨物流向,一經發現有冒名進口等違反價格具結情事,將立即停止該項具結之效力。財政部並呼籲相關業者應切實遵守具結之義務。
資料來源: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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