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北市議員金介壽登報質疑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2018年01月18日再出招指侯友宜擁有驚人房產,諷侯是「三億警長」、「101包租公」;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葉毓蘭澄清,事實上,這片土地是侯友宜太太繼承而來的。這筆透過繼承而得的土地興建房屋,因為侯友宜過去擔任公職,相關財產依法申報、依法信託、依法繳稅、依法開發票,清清白白,有什麼問題?葉毓蘭直言,她與侯友宜相識41年,敢跳出來為他背書。如果侯友宜會貪汙,「砍了我的頭,我也不相信」。若他真的是「三億警長」,他早就被抄家下獄了!侯友宜常說:「我寧可光榮一槍斃命也不願抹黑凌遲而死。」葉毓蘭感慨,他討厭政治,大概也是因為政治常抹黑沒有是非,會被抹黑凌遲吧!公私立大學填報的資料將租用校外建築列入學校宿舍床位數,所在多有,是否合法「當學生宿舍」,應清查認定。不無審究之必要。
中國文化大學將大群館作為宿舍使用,造成爭議不休,都發局6月25日到場現勘;另於20日發文給文大限期陳述說明,文大也於6月29日回文指大群館為學生宿舍,同時也是教育設施,均做合法使用,並無問題。都發局這兩天也針對文大回函和現勘結果,進行相關研議及認定,發出新聞稿表示,由於大群館確實提供學生住宿使用,據以認定大群館為寄宿住宅使用。由於文大以宿舍名義將大群館提供校內學生使用,都發局說,其樣態歸屬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的「第三組:寄宿住宅」,非屬教育設施。對此,文大校方也發出聲明表示,承租完全合乎教育部規定,對於都發局未依教育部規定認定大群館為教育設施,且與當初同意文大作公安申報、從未認定大群館違規的前例矛盾,對此深感遺憾。文化大學校方發布聲明稿指出,依教育部規定,租用校區外提供學生宿舍使用、租賃合約至少4年以上且經法院公證證明者,即可視為該校校舍,屬於教育設施,而大群館的承租完全合乎教育部規定,對於都發局未依教育部規定認定大群館為教育設施,且與當初同意文大作公安申報、從未認定大群館違規的前例矛盾,對此深感遺憾。文大指出,都發局未作具體的行政指導指示如何改善,也未說明是否2個月內即可完成改善、改善後是否即屬合法,對此函文模糊的地帶,文大將再發文,請都發局明示。文大表示,無論大群館將來能否繼續作為文大宿舍,校方將以維護學生住宿權益為最高處理原則,請學生及家長安心,並呼籲相關單位能慎重考量400多名學生的住宿問題並妥切處理。
台北市長柯文哲:「對文化大學或對侯友宜來講,你們沒有罰我就是合法的啊,不是嗎,所以如果你在6年後,突然跟他講說你不合法,天啊,這6年是怎麼一回事,我發現我們這個國家每個人都在法律邊緣,然後你不選舉的話就安居樂業,一選舉你就慘了,馬上祖宗8代都被挖出來。」判定文大宿舍違規或不違規都將牽動選情,根據台北市土管條例,該區土地屬於住二特,可以允許集合式住宅或教育設施,但不能做為寄宿住宅。台北市長柯文哲:「單單那個,當年那張建照到底怎麼發的,現在都已經講不清楚了,民國86年那張集合住宅使照就很奇怪啊,根本那張使照違反土地分區使用,所以到底怎麼回事,你要往前追你知道,哇,也不曉得要怎麼追。」 柯文哲指出,這案件民國101年時,李慶元議員已經檢舉過,但當時政府沒處理,6年來也沒有開罰,如果現在說不合法,「那這段時間(6年)是怎麼回事?」時間再往前推,柯文哲透露,從民國86年的那張使用執照就有問題,因為違反土地分區使用,「這20多年來在幹什麼?你問我我也不知道。」1
公私立大學租用校外建築列入學校宿舍,所在多有,柯文哲未經查實逕謂,從民國86年的那張使用執照違反土地分區使用,如此胡言亂語,是否配合白綠夾擊?不無審究之必要。
1. 柯:大群館建照「很奇怪」 侯:21年都合法 - 東森新聞 收件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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