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技術部
財政部
關於調整國家科學技術獎獎金標準的通知
國科發獎〔2019〕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財政局,國務院各有關部委、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於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的方案》(國辦函〔2017〕55號)有關精神,充分發揮國家科學技術獎對廣大科技工作者的激勵作用,釋放各類人才創新活力,經國務院同意,對國家科學技術獎獎金標准進行調整。具體調整如下:
一、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的獎金標準由500萬元/人,調整為800萬元/人,全部屬獲獎人個人所得;
二、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
1、特等獎獎金標準由100萬元/項,
調整為150萬元/項;
2、一等獎獎金標準由20萬元/項,
調整為30萬元/項;
3、二等獎獎金標準由10萬元/項,
調整為15萬元/項;
三、調整後的國家科學技術獎獎金標準自2018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起實施。
特此通知。
科技部
財政部
2019年1月4日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1/t20190108_14462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