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更改公司股本發回制度方案後的證券交易看法
https://udn.com/news/story/7326/4460289
(1)直接利用保留盈餘作為取回免稅本金計畫的可行性、適用範圍與會計準則。
(2)沒有追溯的保留盈餘,利用逐年攤提成本支出方式,在盈餘或移轉定價成本之間,選擇適用方式及會計準則。
(3)最終改革使股價成為完全證券交易所得或所得稅課徵標的,以簡化計算獲利的實務困難問題。
【1】EPS股利計算指標的改變。
【2】股價在會計不同(過渡)類別的公司純獲利基礎下,屬於盈餘權利類股買賣,在公司操作股價與產品定價策略的變更問題。
【3】所有股票指標、指數與權利的後續互動與變更的市場研究與改革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