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扣遺產是遺贈還是其他所得在權利依據看法
(1)歸扣是有沒有構成侵佔行為,還是另外有侵權行為的爭議?
(2)歸扣是債權請求權,還是遺贈物所有權的物權請求權爭議?
(3)歸扣返還請求權是不當得利請求權,是有法律上原因時而不是其後並不存在亦然規定適用時,歸扣權行使條件是否限縮於不法或侵權行為的短期時效特別規定?
(4)歸扣適用遺贈稅必須請求物或標的為屬於遺產本身,至於所得稅的「其他權利所得」,是否並不包括獨立於遺產歸扣外的其他法律標的爭議,顯然歸扣從法條上來看並不是行使絕對物權法的對外效力,也不是強制執行的確定標的物的權利行使。
(5)被歸扣人行使確認之訴訟時,遺產管理人並無法直接行使保全處分,且必須提出遺贈物所有權本訴,而歸扣就另外成為侵權行為新的權利成立訴訟期間的投機對抗,顯然對於遺贈歸扣是妨訴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