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平行與集團併購在是否大量解僱勞資爭議看法
文曄科技員工成立自救會 反對大聯大惡意併購 | 聯合新聞網:https://udn.com/news/story/7240/4186375…
併購有股價股權入主,與大股東一次議(股)價讓售買賣,同時併購定義是成立控股子公司,或是集團平行公司的不同:
(1)移轉成本定價制度在惡意併購是以拉抬股價,超過原被併購公司在資產負債的重新成本定價是否超過(專利權)價值議題,或是超過股價買賣涉及利益輸送,並且成為成本定價的不法爭議問題。
(2)集團平行公司是原則上在原福利制度不變的入股主控。與控股公司的統一會計準則與定價制度,在適用行業利潤業別是擇優比較,還是以控股公司有較優條件為準的法律與會計準則是否容許與保障是否足夠問題。
(3)併購是否屬於原被併購公司是「(併購)清算」還是直接(平行)承受,而適用勞動契約解約條件發生資遣或再任權益,與在此大量解僱勞工的勞資協商權益作業是否適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