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文300萬? 010內政部長徐國勇說,「這個我想就因為它並沒有發生,沒有帶出去。帶出去當然要申報,申報沒有什麼洗錢的問題。」可恥?下台?
陳明文300萬? 010內政部長徐國勇說,「這個我想就因為它並沒有發生,沒有帶出去。帶出去當然要申報,申報沒有什麼洗錢的問題。」可恥?下台?胡言編著
陳明文300萬元分次提領 法務部政務次長、前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蔡碧仲︰依法確實不用申報? 包庇疑似洗錢交易?APG發布我國第三輪相互評鑑報告,台灣確定達最佳之「一般追蹤等級 」,比以往評鑑屬於「加強追蹤等級」更加進步?蔡碧仲可恥?下台?內政部長徐國勇說,「這個我想就因為它並沒有發生,沒有帶出去。帶出去當然要申報,申報沒有什麼洗錢的問題。」可恥?下台? (1)一周領三次四十萬元以上,是否疑似?內政部長徐國勇說,「這個我想就因為它並沒有發生,沒有帶出去。帶出去當然要申報,申報沒有什麼洗錢的問題。」可恥?下台? (2)金融機構對疑似洗錢交易之申報,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自發現疑似洗錢交易之日起十個營業日內,填具申報書(如附表三) ,由總行(總公司)主管單位簽報副總經理或相當職位人員核定後, 立即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 二、對明顯重大緊急之疑似洗錢交易案件,應立即以傳真或其他可行方式 儘速辦理申報,並應補辦申報書。但經法務部調查局以傳真資料確認 回條(如附表四)回傳金融機構確認收件者,無需補辦申報書。金融 機構並應留存傳真資料確認回條。 三、申報紀錄及交易憑證,應以原本方式保存五年。犯嫌?被告?提供截圖? (3)陳明文300萬元分次提領 法務部政務次長、前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蔡碧仲︰依法確實不用申報? 包庇疑似洗錢交易? (4)《洗錢防制法》就「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訂有不同的客戶審查程序,以及後續業務亦應有相應的監控作為,包括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等人,均屬於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是立委陳明文屬於《洗錢防制法》中的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在客戶審查程序與監控與一般人不相同。 (5)依據《洗錢防制法》第9條及第10條之規定,金融機構有兩種不同之申報義務,第一種屬於定額申報,依據「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之規定,只要通貨交易金額達新台幣50萬元(含等值外幣),則金融機構應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而第二種屬於可疑交易申報,意思是金融機構如果發現客戶進行之交易,涉嫌隱匿特定犯罪所得而移轉特定犯罪所得、掩飾特定犯罪所得之來源、去向,或是冒名開立帳戶、以不正方法取得他人帳戶、規避《洗錢防制法》的相關洗錢防制程序等情形,則金融機構依法亦應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簡而言之,當客戶的交易行為與一般情形不相符,而且無合理的理由可以解釋時,金融機構就必須申報。 (6)以上皆是? (7)以上皆非? ============================================= 陳明文3百萬現鈔疑雲 徐國勇:出國時若申報就無洗錢問題 2019年9月4日 上午10:24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昨日在高鐵遺失一只行李箱,內有台幣3百萬元現鈔,陳明文的兒子宣稱這是他要帶出國到菲律賓創業用的。不過,要出關是否可以攜帶3百萬元現鈔,也引起質疑,甚至有人質疑這已經涉及洗錢等爭議。 對此,今(4)日陪同總統蔡英文出席「2019國際警察合作論壇-打擊跨境毒品犯罪研討會」的內政部長徐國勇受訪時則說,「這個我想就因為它並沒有發生,沒有帶出去。帶出去當然要申報,申報沒有什麼洗錢的問題。」 ================================== 亞太防制洗錢評鑑 台灣得最佳成績 2019-06-29 05:30〔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台灣接受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的評鑑傳捷報。APG昨正式發布我國第三輪相互評鑑報告,台灣確定達最佳之「一般追蹤等級 」,比以往評鑑屬於「加強追蹤等級」更加進步,顯示蔡政府積極打擊不法犯罪,杜絕洗錢的努力獲國際肯定。 達「一般追蹤等級 」 據悉,評鑑結果為最佳成績的「一般追蹤等級」,每兩年才需要接受一次評鑑,若是持平,仍是「加強追蹤等級」,每一年要接受一次的評鑑,最壞的評鑑結果是落入「加速加強追蹤名單」,每一季就要接受評鑑一次,台灣目前是「加強追蹤等級」。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昨發布新聞稿,宣布APG公布的第三輪相互評鑑報告,台灣為最佳之「一般追蹤等級」,依據報告,我國在十一個效能遵循項目中,取得共計七個項目(風險、政策與協調;國際會議;洗錢及資恐金融情報;沒收;資恐調查與起訴;資恐防制措施與目標性金融制裁;資助武擴之目標性金融制裁),屬於實質上相當有效;在四十個法令遵循項目中,低於未遵循項目者僅七個項目(標準值需少於八個)。 洗防辦表示,洗錢防制評鑑效益長達近十年,評鑑結果不僅影響我國金融秩序與發展健全與穩定,更實質涉及外商投資對我國金流環境評估,長期影響台灣經貿發展,而評鑑佳績更有助於台灣深化並實質參與國際組織。 洗防辦指出,該報告發布後將轉由「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組織(FATF)」與其周邊組織計二百餘個會員國,及國際貨幣基金、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表示意見,並於今年八月廿二日於澳洲坎培拉APG年會大會中,由各會員國提問及採認通過。 這段時間內,國內各機關、團體或個人,仍須結合國內外力量,促使各會員國看見台灣的努力與決心,支持台灣順利通過這次評鑑,據悉,若無意外台灣將在八月APG大會採認通過評鑑。 ================================================ 陳明文300萬元分次提領 法務部政務次長、前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蔡碧仲︰依法確實不用申報 2019-09-04 17:09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陳明文3日攜帶300萬元現金北上,把皮箱遺落在高鐵上,趕緊請次子陳政廷出面領回,引發軒然大波,部分人士質疑該筆款項是否有洗錢疑慮,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前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蔡碧仲指出,該筆款項分次提領,每次未超過50萬元,依法確實不用申報。 根據「金融機構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辦法」及相關法規規定,存戶提領現金超過50萬元以上,客戶必須出示身分證明,銀行也要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不過,陳明文所遺落的這筆款項,屬於分次提領,每次均未超過50萬元,確實沒有申報的義務。 蔡碧仲說,陳明文分次提領「沒有問題」,根據法令,只要每次提領不超過50萬元,存戶不需要申報,就算切割分成6次、每次提領50萬元,共300萬元,法律也不能硬要他申報。 陳明文4日則說,這筆錢單純地只是資助么兒創業,但部分人士渲染為政治獻金、甚至是不明財產,已影響聲譽甚鉅,希望外界切勿煽動揣測,無限上綱用於政治鬥爭,目前已委請律師提告,希望以訟止謗。 ========================================== 陳明文丟三百萬 洗錢防制有漏洞嗎 出版時間:2019/09/06 00:06 陳玟瑾/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近日高鐵拾獲一只裝有新台幣300萬元皮箱,經查發現失主為立委陳明文,而立委陳明文稱皮箱內現金是要資助其子開珍珠奶茶店,準備用來支付廠商設備、器材的款項。此事件一出,引發社會譁然,有論者提到關於是否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相關規定,然依據報載,法務部卻回應表示「陳明文分次提領『沒有問題』,只要每次提領不超過50萬元,存戶不需要申報,就算切割分成6次、每次提領50萬元,共300萬元,法律也不能硬要他申報」。此說法是否正確,或值得作為民眾往後仿效,均應從《洗錢防制法》之立法目的看起。 《洗錢防制法》的立法目的為「建置完善洗錢防制體制,強化洗錢防制作為,建立透明化之金流軌跡與可疑金流通報機制,以利阻斷犯罪之金流,包括金流透明化之管制及強化洗錢犯罪之追訴,達成徹底杜絕犯罪」,因此《洗錢防制法》規定就是要將金流軌跡透明化,並且追償洗錢犯罪所得。落實在金融交易中,就是要求金融機構必須進行客戶身分確認,以及定額、可疑交易之申報義務。因此,第一步就需要理解當金融機構在與客戶建立交易時,應如何區分客戶風險,以利後續身分確認後,應以何種強度進行身分審查程序。 立法委員的身分在《洗錢防制法》的管制中與一般大眾有無不同? 《洗錢防制法》等相關規範中,針對不同風險之人,有不同的審查密度。針對重要的政治人物,基於所能行使之權力、影響層面均較大,所以《洗錢防制法》就「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訂有不同的客戶審查程序,以及後續業務亦應有相應的監控作為,包括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等人,均屬於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是立委陳明文屬於《洗錢防制法》中的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在客戶審查程序與監控與一般人不相同。 值得注意的有二,其一,上述的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離職、卸任之後,若其仍具有政治影響力,則縱使在離職、卸任之後,也一樣要依照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的風險進行管控。其二,上述的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除了自己本身受到較高的風險管控外,包含一親等直系血親或姻親、兄弟姊妹、配偶等人,也是受到較高等風險管控。 若客戶切割多次提領款項,金融機構是否應申報? 依據《洗錢防制法》第9條及第10條之規定,金融機構有兩種不同之申報義務,第一種屬於定額申報,依據「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之規定,只要通貨交易金額達新台幣50萬元(含等值外幣),則金融機構應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而第二種屬於可疑交易申報,意思是金融機構如果發現客戶進行之交易,涉嫌隱匿特定犯罪所得而移轉特定犯罪所得、掩飾特定犯罪所得之來源、去向,或是冒名開立帳戶、以不正方法取得他人帳戶、規避《洗錢防制法》的相關洗錢防制程序等情形,則金融機構依法亦應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簡而言之,當客戶的交易行為與一般情形不相符,而且無合理的理由可以解釋時,金融機構就必須申報。 理解了金融機構的申報義務之後,再來思考看看在本事件中金融機構有無申報必要呢? 從上述的說明可知,針對定額交易申報的門檻很清楚,只要超過新台幣50萬元,就必須申報,而針對可疑交易申報的門檻就有賴於金融從業人員,秉持《洗錢防制法》相關知識來把關。因此,中華民國銀行公會針對銀行須注意之洗錢防制事項, 訂定了銀行防制洗錢注意事項範本,其中規定「同一客戶於不同櫃檯以每筆未逾(或逾)疑似洗錢交易申報門檻之現金辦理存、提款,累計達一定金額以上,且該交易與客戶身分、收入顯不相當或與本身營業性質無關者。」屬於客戶在開戶後應注意之交易類型,此外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inancial Actio n Task Force,簡稱FATF)也為金融機構發展一套指引,其中亦包含客戶「現金存、提故意略低於確認客戶身分和申報門檻」之可疑交易類型。 依據上述規範規定可知如果客戶本來就是要提領新台幣300萬元,而為了避免金融機構的定額申報,而故意分成好多筆,且每筆均低於定額申報50萬元的情形,基於交易外觀可疑,因此金融從業人員應進行可疑交易申報。 透過上述的理解,再回頭來看看本事件,我們應該要有的正確認識: 一、立法委員屬於法令規範的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自應依據其風險程度,受到不同程度的客戶審查程序,以及後續業務亦應有相應的監控作為。而金融機構針對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更應加強KYC(Know your customer,認識你的客戶),除了確認客戶基本資料、國籍、服務機構、收入、開戶目的、資金來源等內容外,更應請客戶提供資金來源之佐證,以落實KYC。 二、依據《洗錢防制法》規定,金融機構應就新台幣50萬元以上之交易申報,以及就可疑為隱匿特定犯罪所得而移轉之交易、冒名開立帳戶、以不正方法取得他人帳戶、規避《洗錢防制法》的相關洗錢防制程序之交易進行申報。 三、如客戶以略低於申報門檻之金額,進行多筆現金存、提,此一行為屬於可疑交易,金融機構應申報。 ========================================= 為何「300萬」還是信者恆信? 記者 陳弘志 / 特稿 - 2019-09-05 15:00:35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在高鐵遺留了300萬元現金的手推行李箱,成為民眾茶餘飯後,如猜燈謎般的閒聊話題。陳明文在5日終於公開出面說明遺忘300萬元的過程,但民眾為何還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陳明文5日在嘉義服務處出面說明,並出示家裡的監視器畫面照片,證明當時裝著300萬元的那個行李箱,是他在9月3日早上10點從家裡推出去的。他說,這起事情是很單純的財物遺失,因為政治人物太忙,他上車後就開始睡覺,對於下車忘了帶走這個行李箱,感到很自責、心很痛,感謝高鐵的協助,但對於有人抹黑、捕風捉影,他一定提告。 陳明文對媒體提出監視器的照片,也強調錢是從銀行領出,一切都正常,但因為有人已對他提起「不明財產」的告訴,因此細節不便對媒體說明,一切委由律師保管相關證據,以便未來在法庭上佐證。 陳明文說,一般人丟3千元都會心痛,他遺失300萬元,怎麼會不心痛?陳明文在5日交代了遺忘300萬元等技術性解釋,剩下「非技術性」的,也即是「民眾的同理心」,這說服難度有點高,或許只能任人接受或想像。 「在高鐵忘了帶走裝有300萬元現金的行李箱」,這事件最讓民眾議論的,是這筆金錢相對於「自己月薪的倍數」,是否容易讓人遺忘。一名立委月薪若以 20 萬元來估算,300萬元就是15個月的薪水,相當於、甚至超過 1 年的薪水。若民眾的月薪是3萬元,如果攜帶裝有36萬元的千元現金皮箱,下車時絕對會記得推走,因為這是花了 1 年不吃不喝才掙來的。 第二個是立委強調這是「給愛子的創業基金」。民眾若到學校,幫子女送愛心便當、幫子女攜帶勞作作業,基本上會記憶深刻。當然,天下父母也有忘記的時候,但可能發生在「經常性接送或帶便當」,偶一為之疏忽了。但這個創業愛心行李箱,卻被遺忘在高鐵上,還是300萬元現鈔,讓一些民眾很難被說服。 立委已出面交代,技術性的問題都已解答,剩下的,只剩民眾的「同理心」和「生活經驗」,民眾是否「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真的也是沒法度。 ======================================= 納稅人對公務人員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或所屬機關管轄或掌理事件,所為質疑?詢答?之意思表示,必須 (1)完全真實正確; (2)不完全真實正確; (3)完全不真實正確; (4)不完全不真實正確; (5)以上皆非; (6)以上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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