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父母中年時用我們四個孩子的名義在三芝買了一個面海的小別墅,他們晚年是在那裡渡過的。四年前父母過世後我們就輪流去渡假,父母週年或忌辰時大家一起在那裡相聚悼念。只是我大嫂居然自以為這棟別墅是屬於她和大哥的,隨意搬移及丟棄傢俱,還買了昂貴的家電用品。
她不准家人帶寵物來,說要鋪地氈。問題是海邊不適合地氈,而且三芝鄉下,我們不常來住,也不需要豪華傢俱或用品。她問都沒問我們其他人,而大哥也隨她去安排,說她懂得生活。大嫂的行為實在太控制性太霸道了,即便是他們出錢,但房子是大家的啊!怎麼辦?
答:
既然兄弟姊妹四人共同擁有這份產業,你們就應該集體來管理,就像一個委員會,共同討論一些維持、整修、裝潢及使用的規定,達成共識,一定要經過全體投票才能修繕或做任何更動。聽起來大哥的經濟狀況不錯,大嫂是求好心切,想要將共有的別墅裝潢得舒適美觀,至少他們一家去渡假時住得舒服,她以為其他手足也會因住得舒服而開心,純粹以自己的想法為主。
你們這個委員會「主要」或者全體兄弟姊妹,應以尊重口氣,明白地告訴大嫂,所有人都應遵守大家討論出來的規定,任何「改善」都必須經過投票及同意,任何一家要添購傢俱或丟棄原來在別墅的東西,請提案申請,如果沒時間大家相聚開會,也可以以電子郵件說明、討論及投票。
不論大嫂是求好心切,或有另外的想法,至少要有一人得帶頭跟她說清楚,「大嫂,謝謝妳一直很費心在維護這個別墅,讓大家來時可以住得舒服一點,但這個地方是屬於我們四個孩子,四家人所有,我們需要一起討論一些管理規則,而任何主要的改善計畫也是由大家決定,通過後執行。妳是家中重要成員,也跟我們一樣,必須接受妳並非此以產業的合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