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我看了一部美國的電影,電影英文片名為「The Life of David Gale」,若直翻為「大衛蓋爾的一生」,但台灣將片名取為「鐵案疑雲」。之所以會取這個片名,是跟內容有關。一個看似鐵證如山的殺人案,在執行死刑前三天,卻有個記者發現,似乎又更多疑雲存在。
故事大致為,大衛蓋爾是一個法學院教授,本身也反對死刑。之前因為有一女學生對他產生愛慕之情,主動獻身卻遭到拒絕後,惱羞成怒,反過來指控蓋爾教授強暴她。這個指控,導致學校開除了大衛蓋爾教授,雖然後來女方撤銷了指控,但外界卻沒辦法相信蓋爾教授的清白,使他無法重回法學院擔任教授。甚至,蓋爾的太太一此強暴指控而帶著孩子離開了他,蓋爾教授失去工作,又無法看到孩子,人生陷入低潮。
由於失去教職,蓋爾教授加入女性好友康斯坦絲的廢除死刑團體,一起為死刑犯而奔走,到處示威、遊行、抗議。一晚,女性好友康斯坦絲和蓋爾產生情愫,兩人發生性關係,隔天早上,康斯坦絲被人發現,慘死在自家廚房中,似乎是被人用虐待手法,綁住雙手、用塑膠袋套住頭部,加以殺害。警方調查後,發現康斯坦絲的體內留有蓋爾教授的精液,加上蓋爾教授之前曾經被指控過強暴女學生,故警方認為此案為蓋爾教授所犯,將之逮捕。經過審判,最後德州法院判決蓋爾教授死刑,並即將執行。
這個死刑案引起德州民眾高度關注,原因在於,蓋爾教授當年還意氣風發時,就曾經公開與德州檢察官進行是否應廢除死刑的公開大辯論,是反對死刑的知名人物。如今竟因殺死了同為主張廢除死刑的好友而被判死刑,並即將執行。雖然民眾高度關注,但是蓋爾教授在被逮捕到判決、上訴期間,都不肯對媒體公開說明。直到執行死刑前三天,才決定讓一名電視台記者採訪。
這名電視台女記者開始採訪後,蓋爾教授堅稱自己絕對沒有殺死康斯坦絲,但是康斯坦絲究竟是怎麼死的,他要女記者自己去查出來。當晚,女記者收到一個匿名者給的一段影片,從影片中,她發現,康斯坦絲是自殺而死,而非被他人殺死。
原來,之所以康斯坦絲要選擇自殺,就是想要讓別人誤以為是蓋爾教授殺了她,使蓋爾教授被冤枉而判死刑。這麼做,就是為了向人民證明,刑事訴訟制度可能會產生冤死案,亦即,康斯坦絲決定用自己的生命,來證明這個死刑制度的危險。女記者得知實情後,想阻止死刑執行,但是最後一切都來不及了,德州政府還是按照預定期間執行了蓋爾教授的死刑。女記者事後立即將影片內容公開,告訴世人,蓋爾教授是冤死的,並證明死刑制度會造成不可挽回之遺憾。
台灣的江國慶案,是鐵證如山的冤獄枉死案,江國慶只是個依法入伍服役的年輕人,明明沒殺害小女孩,卻被冤枉殺害小女兒,而在軍方的刑求逼供下,自白認罪,後來很快就被執行死刑,造成不可回復的清白人命的損失。
反對死刑的人,可以用江國慶案做指標,告訴我們,為何要廢除死刑制度,因為死刑制度有可能錯殺無辜的人,而且一旦錯殺,將無法復原。不過,不管是美國還是台灣,即便發生了這種鐵證如山的錯殺冤死案,人民還是認為,死刑有存在必要,而人民對冤死個案的關心,可能只是曇花一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