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首先參考美國學者的分析,對智慧財產權的理論,分別研究洛克勞動權理論、人格權理論、經濟誘因理論以及社會文化理論等四種理論,探討其內容,並說明其侷限。進而,本文選擇智慧財產權差別取價之議題,進行詳細的檢討。差別取價在經濟學上,可以分為三種差別取價,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差別取價。而本文特別針對電影分銷策略和藥物專利銷售,說明其採取的差別取價方法。
進而,本文則從法律面、美國法院判決等,探討各種智慧財產權中的制度,分別從新增財產權類型、國內權利耗盡、國外權利耗盡、授權契約、科技保護措施、權利濫用等角度,探討這些原則是否有利和不利於採取差別取價手段。
最後,本文結合前述的四種理論中的經濟誘因理論及社會文化理論,針對差別取價問題,進行分析。本文特別挑選專利藥廠對藥品所做的地域性三級差別取價,以及電影公司在行銷電影時所做的時間性二級差別取價。
關鍵字:差別取價、洛克勞動權理論、人格權理論、社會文化理論、藥物專利、時間性差別取價
壹、前言
智慧財產權的授權,有的時後會採取差別取價的授權方式。所謂的差別取價,乃是相對於單一定價,簡單地說,就是對於相同的產品,而授與不同的售價。又或者,即便是相同產品不同的版本,售價不同,但售價卻無法反映不同版本的成本差異,則也可以算是一種差別取價。
智慧財產權的分析上,有各種不同的理論分析工具。根據William W. Fisher III的整理,可分為洛克的勞動權理論、人格權理論、功利主義(經濟分析)、社會民主理論等。故本文第貳部分,先介紹各種理論的觀點。不過,差別取價這個概念,源自經濟學的分析。所以最適合分析差別取價的工具,應該是採取經濟分析的方式。故本文第參部份,則以經濟學的討論,介紹差別取價的定義及類型。
但是,智慧財產權人想進行差別取價時,在法律上卻會受到各種限制。故第肆部分,將介紹智慧財產權法律及美國重要案例,探討這些規定對從事差別取價行為者的影響。
最後,本文將採用經濟分析與社會文化理論,分析智慧財產權的差別取價行為。但由於概括的分析過為抽象,本文挑選兩個較受重視的差別取價方式,一是專利藥廠對全球進行的第三級差別取價,二是電影公司進行的時間性第二級差別取價。從經濟分析與社會文化理論的觀點,探討這兩種不同的差別取價行為。
智慧財產權差別取價之研究:以藥物專利與電影行銷為例(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