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記者拍攝了一段歹徒持槍「公然」向警察「嗆聲」的影片,因新聞部門未經審慎評估「社會恐慌的觀感」,以及「負面教育」而播出,被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罰款,並要求撤換領導高層人事。
新聞工作本應揭露的是「社會事實」,有別於新聞局「掩飾敗政」的角色,所以,歹徒公然嗆聲警察,乃眾所皆知的社會幕後事實,我們寧可把他歸入為黑數,不願意面對它的存在,就像我們明知色情業到處猖獗,政府也只能先做到「眼不見為淨」而已,暴力存在,歹徒只要不公然囂張,政權就會以此標榜「治安良好的假象」,性侵案件層出不窮,也總是在勇敢的被害人出面揭露之後,才知道犯嫌早已經食隨知味不知多少次。所以,TVBS呈現的是社會事實,錯在那裡?為什麼,敗績之政權已經顯現,政客不用下台,媒體將社會事實公諸,卻要背負亂政之責?
有很多執政當局的民議代表說、撤換TVBS總經理還不夠,行政院長也說,罰得太輕,意指應停播或停止2100全民開講節目,因為,2100全民開講揭露了太多的政權醜態,當媒體說真話時,政客打不死他們,說假話時,政客仇恨者當然要抓助機會打到死為止,這就是政權,沒有合不合理的問題,此乃政治之理所當然。因為,少一個政敵,就多一分機會繼續穩座權位,那些可以在權位底下左右搓揉的司法案件,貪腐事件,就可以高枕而無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