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伯倫何許人也?十二年前「榮星花園大弊案」之主角是也!此案中其角色是「大包」,負責將收自建商的一千六百萬元,其中一半交給國民黨,一半交給民進黨中反對榮星花園開發案的市議員,以疏通關節,這是很典型的公務員受賄罪。有趣的是,周某 ......(詳全文)
2002-03-21 11:23:00 |
按本條併本章立法意旨係在保護人民之秘密通訊權與隱私權,此一權利應認為憲法第十二、二十二條所涵蓋,亦有釋字第二九二、二九三號可供佐考。 本條與前條及後條所規範者,乃指無正當理由,而有妨害或侵害他人為私人間書信往來、言談、活動之 ......(詳全文)
2002-03-21 11:20:55 |
「公益彩券」的發行,掀起了民眾的「希望」。因為第一期未開出頭獎,所以獎金累積到第二期由得獎人平分,不過第二期的彩券新聞裡,就出現了「神桌能報名牌」的說法,而且據代表神桌的廟公說「頭獎會開在某一個地區」,結果呢?神桌到底是準? ......(詳全文)
2002-02-11 11:10:02 |
模擬案例: 甲男、乙女曾為情侶,然乙女事後認為甲男為花心巧語之人,並發現甲男同時與丙女交往,乙女憤而於某BBS站台某看板發表文章,指摘甲男此一行為,並於文章中公開甲男之真實姓名。 又,該板板主丁上站閱讀文章後,即以回應文章並引 ......(詳全文)
2002-02-03 11:07:54 |
據媒體報導,由於台北銀行發行的「國民彩券」,造成全國民眾瘋狂搶購,因此,線上遊戲業者便設計透過線上遊戲平台,推出類似「刮刮樂」的虛擬「國民彩券」(下稱虛擬彩券)。該虛擬的彩券沒有十八歲以下不得購買的限制,最大獎並可獲得三十萬 ......(詳全文)
2002-02-03 11:07:33 |
近來立委黃顯州稱自己被林安等人強盜案,我們也還搞不清楚真實案情如何,不過,如果沒有所稱的犯罪情形,卻虛偽謊稱被害,恐怕有「誣告」之嫌。一般人出於報復心態,往往犯了誣告罪而不知,實應警惕。 依據刑法第一六九條第一項:「意圖他人 ......(詳全文)
2002-01-27 11:05:35 |
<前言> 刊出“「華崗之狼」假釋事件省思的範圍”之後,預期的獲得讀者們的迴響,本文藉此再論如下: <讀者意見摘要如下> 您好,本人對於華岡之狼的文章非常不表贊同。沒錯,每個人都有可能會犯錯但是有人就是安分守己,不會去犯罪,也不 ......(詳全文)
2002-01-20 10:59:34 |
醞釀許久的健保部分負擔調漲案,也可說是政府於財政上虎視耽耽的一塊錢坑政策,到底漲與不漲?執政當局似乎無法避免與未來的選舉,搭上一些考量的因素。今天在報紙上看到一則評論,其內容略以「....從健保調漲「部份負擔」的內容來看,完 ......(詳全文)
2002-01-14 08:00:00 |
「華崗之狼」楊姓受刑人,因為在獄中靠著自己的努力而考上大學,面臨到「應否假釋」的問題。這件事情,本來在監獄處遇政策上是一件好消息,但是經過媒體披露之後,卻成為一件「社會輿論」事件,更可藉由此事件輿論的方向,看出我們社會的價值 ......(詳全文)
2002-01-12 10:59:27 |
「罪刑法定原則」是認識刑法的「第一項重要基本觀念」。刑法第一條既規定「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簡單的說,一個反社會秩序的行為,是否需要以刑罰加以處遇,必須要有法律的規定,否則握有刑罰權的國家擅斷而恣意的 ......(詳全文)
2002-01-06 10:56:01 |
當大家正在談論八卦雜誌內容的時候,發生在今天上午(七月一日)「總統嫁女兒」的過程中,自許為「狗仔隊」的X週刊,就展現了他們無恐不入的本領,混入了第一家庭駙馬爺的車隊當中,試圖搶得第一線新聞……。 所謂偷雞不著食把米,以往狗仔隊 ......(詳全文)
2002-01-06 10:53:51 |
暑假快要到了,很多家長或許正在為「子女的暑假該如何過」傷腦筋。今天我們要談一個「網咖風潮」所可能帶來的問題。」 暑假快要到了,很多家長或許正在為「子女的暑假該如何過」傷腦筋。今天我們要談一個「網咖風潮」所可能帶來的問題 ......(詳全文)
2002-01-06 10:53:46 |
某汽車公司業務員利用職務之便,收取客戶購車款後,捲款而逃,讓買車的消費者「付了錢,卻拿不到車」,經汽車公司協調,該公司表示「這是業務員的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這種情況,真的與公司無關嗎?業務員捲款而逃,觸犯了什麼罪?   ......(詳全文)
2002-01-06 10:51:04 |
拿到偽鈔怎麼辦?根據國道中山高速公路泰山收費站的統計,使用假鈔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費的情形有增加的趨勢,從今年一月至六月份為止,共查獲兩百零六件,令收費站相當困擾。因此,國道警察局也就對收費站員進行辨視偽鈔的訓練,聽說辨視的準確 ......(詳全文)
2002-01-06 10:49:01 |
台北縣蘆洲市某江姓駕駛人,因酒”後”駕車,追撞前方一輛機車造成騎士受傷,經警方酒測達到0.72毫克,超過法定0.55毫克,依法應課予刑罰,而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刑法第一百八十五之三〔罪態駕駛罪〕嫌移送法辦,但經板橋地方法院判決無罪,怎 ......(詳全文)
2002-01-06 10:48: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