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有一位年輕的鄭姓男子,深夜裡駕著一輛名牌轎車在馬路上快速蛇行。巡邏警員發現後以為是酒醉駕車,深恐會肇事禍及他人,便鳴著警笛駕車在後急追,要他停車受檢,豈知駕車的人反應遲鈍,不但沒有即時停車,還是照常彎 ......(詳全文)
2009-07-20 01:00:00 |
公務員服務法第4條:「公務員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退職後亦同。」,此乃公務員保密義務的主要法律規範,也就是說刑法第132條第1項規定之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之適用範 ......(詳全文)
2009-07-10 02:20:00 |
臺北市一所高中的一位楊姓老師,對於班上許多同學帶著手機上課,鈴聲此起彼落,影響其他同學上課的情緒,很是在意。因此要求同學在上課前要將手機集中放置在教室的置物籃中,下課時各自取回。今年的一月十日週六這一天,一位江姓女同學下課時忘記將 ......(詳全文)
2009-07-09 01:00:00 |
常見媒體或民意代表對公務員之私人品德或公務資料加以攻訐批評,雖然大部份均為新聞公開之資料,可是言語或行為之間甚至指導司法機關應該如何究辦,莫不挑釁公權力不彰的問題。此一問題尤其反射在民間市民相處之間有利害衝突的 ......(詳全文)
2009-07-08 02:20:00 |
法務部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適用對象的規定,因為在民國 96 年 3 月 21 日修正公布之全文,而於97年10月1日施行時,擴大政風及軍事監察主管等人員之財產申報義務,適用人數為現行的5萬5000多人,在實務適用上因為官員請 ......(詳全文)
2009-07-07 02:20:00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主要在規範重要公職人員的利益衝突迴避問題,而其規範人員在現行法律規定則限於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申報財產的公職人員,因為在中華民國 96 年 3 月 21 日修正公布之全文,而於97年10月1日施行時,擴大政風及軍事 ......(詳全文)
2009-07-03 02:20:00 |
幾天前有新聞報導:高雄縣的一所國中,有兩位喜歡作弄人的一年級學生,竟將惡整的目標鎖定自己班上的女導師。據這學校的學生家長投書媒體曝料說:今年的五月初的某一天早晨,這兩位學生提早到校,趁班上同學尚未進入教室之際, ......(詳全文)
2009-06-29 01:00:00 |
鬧得沸沸揚揚被稱為「歷史共業」的首長特支費二分之一直接簽領支付及是否需因公支出問題?最近因為前政府數位政府首長再度被起訴而餘波盪漾,在檢察官以貪污治罪條例的詐欺公款及圖利罪偵察中,讓共業的多數前朝二黨政府首長均 ......(詳全文)
2009-06-25 02:20:00 |
行政院「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自97年6月26日以院臺法字第0970087013號函頒自民國97年8月1日生效後,就有本規範究竟屬於一般行政命令、職權命令或法規命令之議論?原因之一就是在職權命令及法規命令之適用,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7條規定,均應視 ......(詳全文)
2009-06-22 02:20:00 |
「公務員旋轉門條款」係規定於「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此項規定目的之一在防止因為以公務上人 ......(詳全文)
2009-06-18 02:20:00 |
天下事無奇不有,很少有家庭會像台中縣這戶林姓人家那樣把古訓「男主外,女主內」履行得那麼徹底!幾天前的報紙報導,這戶少見的人家夫婦都姓林,結婚後還沒有生小孩,男主人林先生白天在工廠上班,晚上還要上夜校。家中大小事 ......(詳全文)
2009-05-31 01:00:00 |
去年底,一家出版語文教材的出版公司向臺北地檢署提出告訴,指稱這家公司所出版的日文書《大家的日本語》被人上網,在網上任人瀏覽下載,侵害公司的著作權,要求偵辦。臺北地檢署就將這件案件轉請刑事警察局調查,經過刑事局專 ......(詳全文)
2009-05-28 01:00:00 |
自從89年7月12日公布「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實施後,對於依本法第2條規定適用對象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2條第1項所定之人員」,使得原來在89年7月1日開始實施之「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在需辦理財產申報之主管在贈受財物之規範部 ......(詳全文)
2009-05-27 02:20:00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是本法適用對象的條文定義規定,也就是適用的「公職人員」指的是97年1月9日公布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2條第1項所定之人員」。其主要受規範者為重要職務之「主管人員」,依據97年10月16日發布 ......(詳全文)
2009-05-22 02:00:00 |
自從82年7月2日公布「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實施之後,復又於89年7月12日公布「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作為公務員「陽光法案」的重要一環。而其對於公務員影響最大的就是,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2條第1項規定,需要 ......(詳全文)
2009-05-19 02:20:00 |